一、案例引入
老干部苏强强找了个小保姆蔡花花,蔡花花乖巧可人,苏强强是越看越喜欢,于是与她约定:“我的蔡花花,咱这房子空空的,我大把年纪了,一个人住也寂寞,你以后就别走了,我给你20年的居住权,留下来陪陪我。”蔡花花满心欢喜,陪了你这糟老爷子这么久,老娘不就图你这房子吗~
随后,苏强强又将这房子卖给了老同事老聂,还办理了过户登记。这下蔡花花可就不干了,她与老聂争执了起来。
聪明的小伙伴们,假如你是法官,你认为这房子应该属于谁呢?
二、知识精讲
(一)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
物权是支配权,具有排他效力、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因此物权必须由法律规定。范围主要包括:
1.种类法定 | 哪些权利属于物权由法律确定,违反物权法定创设的“物权”,不属于物权。 |
2.内容法定 | 物权的内容由法律确定,当事人不得随意约定。 |
3.效力法定 | 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效力来确定物权的效力,也不得改变法律关于物权效力的规定。 |
4.公示法定 | 物权的享有和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由法律确定。 |
(二)违法物权法定原则的法律效果
1.违反种类法定 | ①不发生物权效力,该权利不属于物权。 |
2.违反内容法定 | ①不发生物权效力,增添或限制权能的,视为无效。 |
3.违反效力法定 | ①不发生物权效力,该物权不具有该效力。 |
4.违反公示法定 | ①不发生物权效力,该约定不能导致物权变动。 |
苏强强与蔡花花的约定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中的种类法定,该“居住权”不属于物权。
所以蔡花花无权占有、使用所有权已归老聂的房屋。
不过,苏强强与蔡花花的约定却是一个有效的约定。
蔡花花可以对苏强强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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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题解
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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