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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每日一题测试(1月13日)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月15日
今日题目:

下列选项中,属于直接故意的有( )。来源:考

A.甲想杀死乙,用枪顶在乙的脑袋上射击,他明知这种行为必然致乙死亡而仍决意为之,追求乙死亡结果的发生
B.丙想枪杀丁,但只能于晚上趁丁返家途中隔小河射击,由于光线不好,距离较远,丙的射击技术又不甚好,因而他对能否打死丁没有把握,但又不愿放过这个机会,希望能打死丁,并在这种心理态度下实施了射击行为
C.某甲在林中打猎时,发现一个酣睡的猎物,同时又发现在猎物附近有一个孩子在玩耍,根据自己的枪法和离猎物的距离,甲明知若开枪不一定能打中猎物,也可能打中小孩。但甲打猎心切,不愿放过这个机会,又看到周围无其他人,遂放任可能打死小孩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仍然向猎物开枪,结果子弹打偏,打死了附近的小孩
D.甲临时起意,不计后果,捅乙一刀即扬长而去,致乙死亡

解析:本题考点是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根据认识因素的不同内容,直接故意又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另一种是行为人明知自已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与直接故意不同,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只是指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不包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放任是以行为人认识到危害结果具有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这种或然性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又决意实施的,则根本不存在放任的可能,其主观意志只能是属于希望结果的发生的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希望、不积极追求,而是抱着听之任之的态度,即不管发生与否,都不违背其意志。间接故意在实践中一般通过以下三种情况表现出来:一是行为人为追求某一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行为人为追求某一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某一危害结果发生;三是突发性犯罪中行为人不计后果放任某种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根据上述特点,本题中,AB均属直接故意的范畴,CD属于间接故意。故选AB。来源:考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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