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
A 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死亡
B 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
C 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
D 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解析:本题涉及结果加重犯的理解和法条熟悉程度的问题。首先,要注意结果加重犯的法定性。所谓结果加重犯,通常认为是一行为已经实现了基本罪的基础上,又引起了法定的更为严重的结果,因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结果加重犯是依据分则条文规定确定的。常见的结果加重犯: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绑架致人死亡的,等等。基本罪引起某种严重结果,是否作为加重法定刑的结果,即是否作为结果加重犯,必须取决于法律有无明文规定,有明文规定的才作为结果加重犯。在明确了法定性之后,就剩下熟知法律条文的问题了。也就是说,要知道哪个罪在引起死亡结果时,法律规定为加重结果,哪个罪没有规定为加重结果,就可以解答本题。困难在于,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相当多,很难一一记住。并且在多选题中考这样的问题,选对三个选错一个,也是错。所以这属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这样的题不要幻想能拿分,猜猜算了。当然,如果不知结果加重犯受法定刑的限制,恐怕连猜的资格都没有。查查与本题罪名有关的《刑法》第246条、第237条、第261条、第248条,均无结果加重犯罪的规定,于是就选ABCD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