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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每日一题测试(3月27日)

来源:233网校 2007年3月28日
今日题目:

  陈某(15周岁)因喜好计算机,于某日深夜潜入一公司内盗窃价值3万余元的计算机原器件(事发后均被追回)。问:对陈某应当如何处理?( )

  A.追究刑事责任
  B.不追究刑事责任
  C.从轻、减轻处罚
  D.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

  「考查知识点」刑事责任年龄。
  「解题思路和依据」依据是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根据该规定15岁的人对盗窃不负刑事责任因此不追究刑事责任,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这种问题很简单,但是一定要记准确。否则在这种题上丢分太可惜。
  「参考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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