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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模拟试题:百题精练刑政法篇

来源:233网校 2007年7月30日

三.案例分析题
甲集团经A市人民政府批准,在该市的繁华地段兴建一座商业大厦,为此,在这一地区的40户居民被要求拆迁。甲集团分别与这40户居民就拆迁补偿形式与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与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过度期限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了协议,但其中因与14户居民就拆迁补偿金额分歧较大而未能达成协议。就此,甲集团与这14户居民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A市房屋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住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过度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规定,裁决甲集团一次性补偿拆迁费一定数额。甲集团对此有异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甲集团与14户居民的争议属于何种性质?A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甲集团一次补偿拆迁费一定数额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2.甲集团对A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有异议,对此应提起何种诉讼?为什么?
3.人民法院如何才能最有效的解决这一争议?有无现行法依据?

四. 论述题
近年来,中国各大中城市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渐热。1999年5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并于199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厂便可以颁发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也应为其颁发营业执照,准许其在市场上销售。电动自行车也因轻巧、安全、省力、舒适并有益于环保等优点,受到百姓的欢迎。
2005年珠海市人大颁布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在珠海特区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扣留,并处于500元的罚款,在30天内不接受处理的则没收电动自行车并予以销毁。2005年6月2日珠海市人大、市政府在为该条例颁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列举了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四大问题:一是事故多发。二是与人及汽车争道。三是污染环境。四是索赔困难。
  珠海市政府还明确宣告,对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造成的财产损失不给予任何补偿,理由是珠海市政府从未对电动自行车核发过号牌,从未实施过行政许可,因此不存在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给予补偿的问题。
早在2004年8月,珠海市政府法制局就以网上投票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进行民意调查,结果参加投票的近800人中逾九成认为电动自行车应该上路。多数市民们表示: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成本显然比汽车、摩托车低得多,而且给百姓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2005年3月珠海市将条例草案登在当地报纸上征求意见时,珠海市自行车协会对有关电动自行车的规定提出了两点妥协意见:一、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才可以登记上路;二、已取消非机动车道的路段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同时该协会还提出了举行立法听证会的要求。后来的情况表明,这些意见和要求没有一条得到采纳。
答题要求:
A、 运用你所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述你对该事件的观点和理由。
B、 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C、 字数不少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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