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甲与应乙闲谈时得知,用扁平锉刀可以方便地打开汽车尾箱。第二天,吴向应借扁平锉刀,应去五金商店购买后借给吴使用。吴用该锉刀打开了一辆汽车的尾箱,窃得人民币3000元,还锉刀时吴给了应500元好处费。吴甲和应乙的行为属于( )
A. 共同盗窃罪,应系教唆犯,吴为实行犯
B. 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吴系盗窃罪,应系传授犯罪方法罪
C. 吴构成盗窃罪,应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D. 共同盗窃罪,吴为实行犯,应系帮助犯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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