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甲男(15岁)与乙女(13岁)在同一所中学上学,二人在参加校文体活动时相识并成为好友,关系日渐密切。某日二人在公园发生性关系时被发现。据甲交待,二人还曾在自己家中发生过一次性关系。甲、乙均表示是双方自愿。乙的家长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经调查二人确属自愿且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甲的行为:( )
A.构成奸淫幼女罪
B.构成强奸罪
C.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D.构成猥亵儿童罪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7条、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