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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刑事法每日一练(11月6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1月6日
  多项选择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埃及留学生甲故意伤害韩国留学生乙自诉案,案件审理中,法庭不能使用的语言包括(  )。
  A.阿拉伯语
  B.韩国语
  C.汉语
  D.甲乙共同协商使用的英语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点是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时应使用的语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籍被告人提供翻译。如果外国籍被告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拒绝他人翻译的,应当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或者将他的口头声明记录在卷。诉讼文书为中文本,应当附有被告人通晓的外文译本,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本为准。翻译费用由被告人承担。故选ABD。考试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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