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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刑事法每日一练(11月20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1月20日
  单项选择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
  A.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B.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参加法庭辩论
  D.请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正确答案】 D 考试大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考试大 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因此,选项D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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