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在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何某进行审查起诉时,郑律师接受何某的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根据法律的规定,郑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以下哪些有关本案的书面材料?
A.立案决定书
B.起诉意见书
C.法医鉴定
D.证人证言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此题测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到检察院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书面材料的范围。其关键点在于查阅、摘抄、复制证据材料的时间。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43条规定:“律师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律师执业证有权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诉讼文书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及其他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鉴定性文书。摘抄、复制时应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据此,当选答案A、B、C,而排除答案D。另据该规范第67条和第69条的规定,到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后的审判阶段,律师才有权查阅、摘抄、复制证据材料形成的时间、地点及制作证据的人员和证据的内容等。据此,亦可排除答案D。考试大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