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事后推定均成理
2、相对负刑事责任的罪行——投放强爆卖,劫杀重伤亡。
3、可无限防卫的罪行——凶暴强绑劫杀
4、被害人承诺条件——真实理解现实,处分不超结果。
5、自救条件——适当恢复侵害
6、犯罪中止特征——自观时效
7、视为自动投案情形——单途送捕托劝问
8、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劳改学法
9、重大立功应减刑的情节——他救灾新举止
10、不得假释罪行——强爆劫杀累绑
11、假释应遵守的规定——客居守报
12、重伤1 人定交通肇事罪情形——毒酒超格全废离
13、伪劣产品的认定——变假不保
1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表现——合营高购低销
15、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私贪“两金”恐毒黑
16、贷款诈骗罪的表现——他保证同项
17、保险诈骗罪的表现——因死伤病故失标
18、侵犯著作权罪的表现——署名出版音像作品
19、合同诈骗罪的表现——他虚逃骗保
20、公共财物范围——众国助理
21、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公务情形——征地税户救助他
二、刑事诉讼法
1、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大赦时告他死
2、检察院自侦案件——贪污渎职,禁选复查暴虐刑
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暴虐侵辱谤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遗信伪知伤婚宅,人身财产三年下。
5、中院管辖案件——外国无死
6、回避理由——辩证定理参审,当害他见礼。
7、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情形——剥完无利陪外公
8、可以不许会见情形——涉密在逃,遗漏不足,串伪灭害。
9、可以指定辩护人情形——无影重愿共国难
10、应当指定辩护人情形——盲聋哑未限死
11、间接证据认定规则——完整遵守,协调唯一。
12、犯罪构成事实——“七何”(地方罪人危机时)
13、免证事实——判定法异常
14、扭送情形——追缉逃犯
15、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核证加役制有病,避诉到乳孕期缓结。
16、保证人条件——无处自证
17、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居传证人
18、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居传见证人
19、拘留情形——自身不明即认证作案
20、附带民事先予执行——紧请等确行
21、侦查羁押期限——一般2月,上加1月,集证交流再2月,十年加2月。
22、不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盲聋哑要共证他3年无罪。
23、两次补侦不起诉情形——缺乏疑问,可能矛盾。
24、不得担任陪审员的情形——公检法常律师(司)除刑
25、不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情形——盲聋哑不同意他不构成重外
26、延期审理情形——新证重验,回避补查,另托追诉。
27、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情形——条证落时悔撤死
28、不适用简易程序情形——复盲无他
29、简易转普通情形——他否认犯罪不足3年
30、再审情形——贪错新矛,量影撤矛,私翻不具效力。
31、停止执行情形——十八错举非孕
32、不具危险不逮捕未成年犯情形——他初过自立,未备中学,非主交赃。
33、未成年犯不起诉情形——避防盲聋哑,自立迫止预助他。
34、审判委员会决定案件——重复新难分他
35、可不出庭证人——他直行未病
三、行政法
1、基本原则——民权理当守法
2、行政处分种类——记职级,除大告
3、法规、规章公布日实施情形——行货全汇
4、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情形——魄力(迫立)未消
5、减轻或不予治安处罚情形——魄力倾销(迫立轻消)案
6、治安从重处罚情形——6人重教
7、信息公开事项——他身知参事设职
四、行政诉讼法
1、中院管辖案件——港澳台、外省他县,关贸承销系专补重约
2、再审情形——他回开庭漏判
3、依职权调取证据——终止追回利益
4、不能定案证据——程禁期迫证他原处偷表
5、不能认定行政合法的证据——自剥未复
6、申请撤诉条件——符宣准真人
7、延期审理情形——新证重验,补到回他
8、诉讼终止情形——他能抗审终释死
9、作出撤销判决情形——滥法证违约
10、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情形——更不理他
11、作出确认判决情形——实损不撤
五、国家赔偿法
1、行政赔偿范围
(1)侵犯人身自由权——强拘禁
(2)侵犯生命健康权——他打武
(3)侵犯财产权——强罚征派他
(4)不赔情形——自个抗错
2、刑事赔偿范围
(1)侵犯人身权——打武判拘捕
(2)侵犯财产权——查扣缴结财产
(3)不赔情形——自个造刑究他
3、民行司法赔偿范围——执保强侵
4、不予受理司法赔偿范围——民诉再审无他
5、司法追偿范围——武力贪
编辑推荐:
考试大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