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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每日一练(7.13)

来源:233网校 2019年7月13日

在甲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次董事会上,通过了对其控股股东乙公司进行投资的决议。其中董事马某等7人明确表示同意,董事古某明确表示反对,董事林某弃权。上述董事会所议事项均作成会议记录。现在该笔投资不仅不能取得投资回报而且连本金也无法收回,给甲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应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马某等7人承担

B.由甲公司承担,所有董事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C.马某等7人和林某承担

D.全体参加会议的董事承担

答案:B。

解析:考查董事会决议后的责任承担。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11条、第112条。本题中董事会决议内容和程序均合法。投资损失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风险,董事不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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