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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考客观卷二模拟题之民法(5月12日)

来源:233网校 2020-05-12 09: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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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法模拟题一

甲在某商场拾得乙的一条粉钻项链,甲以拍卖的方式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乙要求丙返还项链。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有权向甲请求损害赔偿

B.乙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向丙请求返还原物

C.乙向丙追回遗失物时,无须支付费用

D.乙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项链遗失之日起2年内向丙请求返还原物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拾得人擅自处分遗失物。 A、B选项,拾得人将遗失物转让他人。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故A、B选项正确,当选。 C选项,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即权利人向第三人追回遗失物,一般都是无偿的,只有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追回才需要支付费用。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D选项,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而非遗失之日起2年内。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法考民法模拟题二

关于拾得遗失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拾得人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得留置遗失物

B.6个月以上,无任何权利人对遗失物主张权利的,遗失物自动归国家所有

C.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的,权利人追回原物不受期限的限制

D.即使权利人没有发布悬赏公告,拾得人主动返还的,拾得人仍可请求权利人给予一定报酬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 A选项,如果拾得人向权利人行使悬赏报酬请求权,权利人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无权留置遗失物(假设此时已经支付了帮忙保管的必要费用),而应当先将遗失物返还给权利人,再通过诉讼或其他有关的途径向遗失物权利人索要报酬。如果拾得人向遗失物权利人(即失主)行使费用偿还请求权,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的,拾得人有权留置该遗失物。这是因为,此时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的义务和遗失物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构成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故可以行使留置权。故A选项错误,当选。 B选项,遗失物的归属:(1)有权利人的,物归原主;(2)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故B选项错误,当选。 C选项,《民法总则》第196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即“未经登记的动产物权的返还财产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3年。”故C选项错误,当选。 D选项,遗失物权利人没有发布悬赏公告的,拾得人不得主张报酬请求权。故D选项错误,当选。

法考民法模拟题三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将自己的手机借给乙使用,丙以为手机是乙所有,要求购买,乙于是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了丙,甲有权要求丙返还该手机

B.甲借给乙一只派克钢笔,乙谎称丢失,欲据为己有,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该钢笔

C.甲从乙处偷得一个数码相机,后经处理,放到一个数码商城售卖,丙从该商城购得该相机,乙无权要求丙无条件返还该相机

D.甲从乙处购得一台电脑,但甲一直未向乙付款,之后甲又将该电脑转卖给丙,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该电脑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将动产或不动产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的制度。善意取得不仅适用于所有权,而且也适用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等其他物权。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本条明确了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A选项中,乙占有该手机是基于甲的意思(借出),但乙对该手机不享有处分权能,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该手机,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可以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因此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该手机。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B选项中,甲是派克钢笔的所有权人,出借给乙使用,仍享有对乙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乙谎称丢失进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甲可请求其返还原物,故B选项正确,当选。 C选项涉及盗赃物的善意取得问题。实务中,对盗赃物一般参照遗失物来处理。《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乙若想向买受人丙要求返还相机,需向买受人丙支付相应的费用,故C选项正确,当选。 D选项中,甲向乙购买了电脑,已完成实际交付,且双方未约定所有权保留,所以电脑交付给甲时,甲即获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甲未向乙支付价款,属于对乙的违约,但并不影响其对电脑的处分。甲将电脑出卖给丙,属于有权处分,交付之后,丙即获得该电脑的所有权,故乙不能请求丙返还该电脑。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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