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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起诉田某支付货款及违约金。一审判决后,王某上诉,认为一审时要求过违约金,一审法院没有审理。田某上诉,提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王某赔偿损失。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处理本案的方式,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二审田某提出的赔偿损失请求,经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可以判决
B.一审漏判的违约金请求,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可以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直接将双方的请求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关于被遗漏的共同必要诉讼人申请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对宋某、李某关于一处房产的执行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驳回异议,王某认为该判决损害自己的利益,在收到执行法院的裁定后,立即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B.王某对宋某和李某共有的房屋提出诉讼,宋某因重度昏迷住院未能参加诉讼,宋某可以自应当收到李某寄来的判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再审
C.人民法院因共同必要诉讼人的申请,对一审判决作出再审的裁定,原审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D.人民法院因共同必要诉讼人的申请,对二审判决作出再审的裁定,原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追加申请人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裁定
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法院可以调解的案件范围?
A.张某因为原审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
B.张某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与李某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
C.陈某因赵某长期借款不还,向法院申请督促程序,要求赵某还清所有借款
D.林某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与方某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
参考解析: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条件,确认之诉,给付之诉。本题考查可以调解的案件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故A选项属于法院可以调解的案件范围,不当选;B、C、D选项不属于法院可以调解的案件范围,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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