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驰名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认定
B、认定驰名商标只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C、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D、生产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商标法》第14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A、C、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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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名公司是《九月野花》的录音制作者,关于未名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未名公司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B、如果未名公司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C、未名公司应该与歌手水木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D、未名公司许可天籁网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九月野花》,天籁网无须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42条第1款:“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A选项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42条第2款:“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B选项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43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C选项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44条第2款:“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D选项表述错误。
3、依据《专利法》,下列哪一说法错误的?
A、小商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时空穿梭机为职务发明创造,该时空穿梭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B、小商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光速飞船,单位与小商订有合同,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于小商,该约定有效
C、小商同日对智能手表发明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如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小商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D、小商同日对智能手表发明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如果小商先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权,那么不能再获得发明专利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专利法》第6条第1款:“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A选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6条第3款:“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B选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9条第1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4、著名作家龙某创作的杂文《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首次发表于《明报》,一经刊发即引起较大社会反响。下列在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可以不经龙某许可即使用该文章的,不包括
A、《读者》杂志全文转摘该文
B、某翻译公司将该文翻译为法语向海外推广
C、市电视台在“电视阅读”节目中邀请李某朗诵了该文片段
D、北师大版小学五年级语文教科书节选了该文片段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制度。A选项《读者》为期刊社,其享有法定许可权。见《著作权法》第35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B选项。“翻译”属演绎行为,需要经过作者许可并向作者支付报酬。注意:如果“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时,适用“合理使用”,但B选项为翻译为“法语”,不符合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所以要经过作者许可并向作者支付报酬。C选项电视台享有法定许可权。见《著作权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D选项。出版教科书可以享有法定许可权。见《著作权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5、陈某设计的一款花瓶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后发现刘某经营的花店销售相同花瓶,该花瓶的制造和销售未经陈某许可。陈某起诉刘某侵犯其专利权。对此,哪一选项正确?
A、如刘某能证明该花瓶是其独立设计的,刘某的行为并不侵权
B、如刘某从合法渠道经正常价格购入花瓶,且不知道花瓶侵权,应当停止销售,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如刘某能证明在陈某申请专利之前就有相同花瓶在市场销售,法院应判决宣告陈某的专利权无效且刘某的行为不侵权
D、如陈某已连续三年未实施该外观设计专利,刘某应停止销售花瓶,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专利法》第11条第2款:“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陈某作为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控制他人为经营目的而销售其专利产品,即便刘某独立设计该花瓶.只要不是在陈某申请专利以前就已经开始制造或做好制造准备的,也应认定为侵权行为,A项错误。第77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善意销售者虽认定为侵权行为,但不承担赔偿责任,B项正确。第45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无效的应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而非法院,C项错误。第5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专利休眠的标准是授权日起满3年+申请日起满4年,休眠带来的后果是可以经申请而强制许可,并非豁免侵权责任,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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