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evin是法国人,现受雇于中国某电动汽车销售公司,于2013年5月到8月在中国境内工作,无住所。在此期间,Kevin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当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
A、中国公司向其支付的报酬2万元人民币
B、Kevin应邀到南京某电动汽车销售公司做讲座,取得授课报酬8000元人民币
C、从国外取得的稿酬,折合成人民币大约为1600元
D、在中国出版书籍所得稿酬2万元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C选项不当选。题意告知Kevin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并且居住不满183天(半年),所以他属于“非居民纳税人”。他仅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C选项是中国境外所得,不再依我国个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见《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第2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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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审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直接封存被审计单位准备转移的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B、冻结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涉案存款
C、审计机关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D、对上述违法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A.B选项不当选。“封存资产”措施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措施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见《审计法》第34条第2款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选项当选。见《审计法》第44条规定:“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选项当选。见《审计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3、某市税务局经过调查,发现兴达公司擅自销毁账簿并且拒不提供纳税资料,市税务局有权采用下列哪些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
A、参照全国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B、按照兴达公司的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C、按照兴达公司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D、按照兴达公司上年度投入宣传的广告费用核定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A选项不当选。该选项考查点很细微,错在“全国同类”,应是“当地同类行业”。D选项不当选。“公司上年度投入宣传的广告费用”难以准确反映公司的收入水平,所以不能作为核定其应纳税额的依据。B、C选项当选。见《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规定:“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35条或者第37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①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②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③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④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4、某商业银行兼并省内多家濒临倒闭的信用社后,经营状况急转直下,到2008年底,发生大规模的挤兑,导致该行的其他业务无法正常进行,大量账内贷款难以收回。经过银保监会批准,该行由工商银行接管。现接管期限届满,该商业银行无法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拟申请破产,则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A、该银行的破产原因应是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B、该商业银行应当在申请破产时同时提交债权债务清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清算方案
C、该商业银行破产应优先偿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息,有剩余再支付职工工资
D、该银行股东大会可以决定是否进入破产程序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破产规则。A选项错误。当选。商业银行的破产原因是单一原因,即“不能支付到期债务”。B选项错误,当选。商业银行申请破产,需要满足破产原因、银监会批准等条件.但不需要提交清算方案等。见《破产法解释(一)》第6条规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所以在破产申请时,无需提交。C选项错误,当选。商业银行破产清偿的顺序是: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税→债权。(《商业银行法》第71条)D选项错误,当选。商业银行破产要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仅股东大会决议尚不能启动破产程序。
5、2019年3月,刘女士到某4S店购买一台高档轿车。价值66万。且经过店员的反复推荐,原本打算全款买车的刘女士,选择了厂家的“E金融”服务,选择了贷款购车。4月初,刘女士被通知可以办手续提车了,遂到4s店办理手续,此时被告知“E金融”服务有1.5万服务费。刘女士虽然心生疑虑,但为了尽快拿到爱车就按要求交了该笔费用。结果,爱车拿到手以后.刚打着火开出不足3米,尚未离开4S店,便发现发动机漏油。刘女士就此事与4S店反复交涉,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刘女士的维权之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女士有权要求退货
B、刘女士只能要求修理
C、4S店侵犯了刘女士的知情权
D、刘女士有权请省消协代表其进行诉讼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本案中,车主购车完成尚未开出4S店即发生漏油情况.该产品的质量不合格显而易见。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消费者有权根据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更换、修理。没有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也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所以本案中刘女士的情况有权选择退货,A项正确。B项,根据上文分析,要求修理只是刘女士的一项请求权利.并非唯一的请求权利,所以表述错误,另外,“只能”作为错误标签,基于逻辑判断.也应被认定为错误。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经营者提供的金融服务,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收取形式等是此服务中最重要的信息之一,经营者应如实向消费者告知。但本案中,4S店向刘女士推荐分期付款的金融服务,对于1.5万的服务费事先未向其说明,手续完成后才提到有这笔费用。因此认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了侵害,C项正确。对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中消协或省级消协才可提起公益诉讼,本案中,只是刘女士个人与4S店的冲突,尚未达到“公众”事件的程度。另,对于消费者个人的维权诉讼,消费者协会只能提供支持或帮助.不可直接代表消费者诉讼,所以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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