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考客观题《卷二》模拟题及答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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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私人影院房间内备有零食、酒水供顾客选用,价格高出市场价格若干。顾客胡某缺乏私人影院的消费经验,且由于灯光较暗未注意摆在显眼位置的标价单,误认为系私人影院免费提供而食用薯片、虾条、辣条若干。结账时影院欲按标价收费,胡某拒付。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胡某应按标价付款
B、胡某不应付款
C、胡某应按市价付款
D、胡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影院做出买卖的要约,胡某食用的行为在客观上应当被认定为买卖的承诺,因此买卖合同成立。但胡某的主观想法与外在表示不一致,因此构成重大误解,胡某可主张撤销该买卖合同,一经撤销,胡某须按实际价格返还不当得利。故C项正确,ABD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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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雨雷电公司由风、雨、雷、电四人出资组成,各自出资比例为75%、10%、7%、8%。自公司成立后四股东经营理念一直不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拉帮结派,董事会和监事会已经完全被大股东风控制,自2017年以来公司从未作出过有效决议。除此之外,风操作公司与其妻雪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高价买入一批过期面包,使公司损失100万。小股东雨、雷、电欲维护自己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下列哪些途径有法可依?
A、雨、雷、电均可单独向法院申请强执解散风雨雷电公司
B、法院受理解散之诉后,应当组织股东和公司调解,若调解由公司回购股东股份,法院应当支持
C、就风导致公司受损一事,其他三位股东无须向监事会请示,可以直接以自己身份向法院起诉
D、因雷、电两位股东各自持股比例均不足10%,故雷、电无权单独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根据题干公司自2017年以来从未做出过有效决议,可以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2年以上没有形成有效决议,此时有限公司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解散。雨持股10%可单独申请、雷、电分别持股7%、8%,故不可单独申请。A错误。《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第5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二)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份;(三)他人受让部分股东股份;(四)公司减资;(五)公司分立;(六)其他能够解决分歧,恢复公司正常经营,避免公司解散的方式。法院受理公司解散之诉后,应当注重调解,调解结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院应当支持。公司愿意回购股东股份以解决纠纷,法院应该支持。B正确。《九民纪要》【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之一是,股东必须先书面请求公司有关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股东没有履行该前置程序的,应当驳回起诉。但是,该项前置程序针对的是公司治理的一般情况,即在股东向公司有关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之时,存在公司有关机关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如果查明的相关事实表明,根本不存在该种可能性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原告未履行前置程序为由驳回起诉。根据题干交代,监事会和董事会均有大股东风控制,故本题中,其他三股东请示监事会已经无实际意义,故可以单独起诉。C正确。有限公司任何股东均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D错误
3、风雨股份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证券一事请教律师,该律师说法不正确的是?
A、你公司可以自由选择发行股票、债券或者中国存托凭证
B、你公司若向特定对象200人以上发行,那么这些人不能是公司员工
C、你公司需要提交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相关文件资料
D、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需要经过证交所注册和证监会审核通过方可发行证券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存托凭证是指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公司将其股票按照1∶1的比例委托给当地银行,由当地银行委托给中国当地银行发行的证券。本题中并未交代风雨股份公司在哪里上市,默认为在中国上市,不能发行存托凭证。A错误。《证券法》第9条第2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B正确。《证券法》第12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故公司无需提交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相关文件资料。C错误。《证券法》第9条第1款: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因此公开发行证券是证监会注册证交所审核。D错误。
4、甲乙两国均为WTO成员,甲国纳税居民马克是甲国保险公司的大股东,马克从该保险公司在乙国的分支机构获利35万美元。依《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税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保险公司在乙国设立分支机构,属于商业存在的服务方式
B、马克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C、两国均对马克的35万美元获利征税属于重叠征税
D、35万美元获利属于甲国人马克的所得,乙国无权对其征税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服务提供者跨越了国境提供服务,并且在外国设有机构,这种方式就是商业存在,故A项正确。国际税收管辖权分为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前者是指本国政府对本国税法上的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内外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实行征税的权力,纳税人承担的是无限纳税义务。后者是指本国政府对非居民纳税人就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收入征收所得税的权力,纳税人承担的是有限纳税义务。题目已经交代马克是甲国的纳税居民,说明甲国政府行使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马克对其本国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B项正确。两国以上政府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笔收入征税属于国际重复征税,而重叠征税是指两国以上政府就同一笔收入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次税。显然,C项是对同一个纳税人征税,不是重叠征税而是重复征税,C项错误。马克是公司大股东,其收入是来源于乙国的收入,乙国有权依据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征收马克的个人所得税。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项。
5、关于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凡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环境污染的,均应免责
B、第三者责任造成污染损失的,排污单位免责
C、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责任引起,排污单位也要承担责任
D、排污单位积极采取减排措施,虽减少了污染损失,仍不可以免责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A项: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A项错误。B项∶《民法典》第123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据此,第三人原因不再是环境污染的免责事由,B项表述错误。C项: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C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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