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考民法《质权》试题及答案
攻克考试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刷题!从备考到考试都离不开做题,考前刻意训练自己的做题思路和做题时间,做好充分的准备,考场上才能得心应手。一起来完成今日的刷题打卡吧:
1、王某向张某借款,双方约定,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电脑作为质押,并且将电脑进行了交付。两个月后,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并且没有提到该电脑应是属于王某的,李某以为该电脑为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到期不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李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2、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一批玉石质押给乙公司以获取现金。对于乙公司享有的该项质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该批玉石的市价下降,则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追加提供质押物
B.乙公司经过甲公司的同意,可以将该批玉石再质押给丙公司
C.乙公司在质押期间可以不经甲公司的同意而使用该批玉石
D.乙公司自取得对该批玉石的占有之日起取得质权
3、甲向乙借钱并以一幅古画出质,乙为一古诗爱好者,在该古画的空白处题诗一首。因丙出版社要出版古画集,乙便将该幅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获得稿费1000元。对于上述行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乙对该古画的质权自甲与乙签订合同之日起设立
B.乙对该古画享有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
C.乙在该古画题诗的行为属于添附行为
D.乙有权将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并有权获得1000元的稿费
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岀卖给乙公司,分五次交货。乙公司应于收到每批货物后30日内,向甲公司付款100万元,并向甲公司支付另一笔买卖合同的预付款30万元。丙与甲公司约定,丙在A银行开设账户,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乙公司本买卖合同价款支付的担保,且账户内的资金不少于乙公司应付货款的50%。此外,甲公司还将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出质给B银行,作为自己从B银行贷款的担保,并办理了应收账款债权质押登记。以下说法何者正确?( )
A.如果因丙欠李四的借款到期未付,李四申请法院将该账户査封。现乙公司到期未向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可就该账户内的资金优先于查封权受偿
B.如果乙公司到期未向甲公司支付预付款,甲公司可就该账户内的资金优先受偿
C.如果甲公司与B银行订立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时,乙公司向B银行确认了该应收账款的存在。在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前,甲公司免除了乙公司的价金债务。现甲公司到期未向B银行偿还借款,B银行有权请求乙公司支付价款100万元
D.如果甲公司与B银行订立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后,在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前,甲公司免除了乙公司的价金债务。现甲公司到期未向B银行偿还借款,B银行有权请求乙公司支付价款100万元
因甲公司与丙之间的质押合同约定账户内的资金用以担保乙公司本买卖合同价金债务的履行,而非担保另一买卖合同预付款的履行,故乙公司到期未向甲公司支付预付款,甲公司不得就该账户内的资金优先受偿,B错误。
《担保制度解释》第61条第1款规定:“以现有的应收账款出质,应收账款债务人向质权人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后,又以应收账款不存在或者已经消灭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C项中,乙公司已经确认应收账款存在,故应承担责任,正确。
《担保制度解释》第61条第2款规定:“以现有的应收账款出质,应收账款债务人未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质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办理出质登记时应收账款真实存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D项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时,该应收账款已不存在,故乙公司无需承担责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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