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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民法《质权》试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2-06-25 00:00:00

2022年法考民法《质权》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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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某向张某借款,双方约定,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电脑作为质押,并且将电脑进行了交付。两个月后,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并且没有提到该电脑应是属于王某的,李某以为该电脑为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到期不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李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动产质权善意取得。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电脑的质权,由此给王某造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为B。

2、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一批玉石质押给乙公司以获取现金。对于乙公司享有的该项质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该批玉石的市价下降,则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追加提供质押物

B.乙公司经过甲公司的同意,可以将该批玉石再质押给丙公司

C.乙公司在质押期间可以不经甲公司的同意而使用该批玉石

D.乙公司自取得对该批玉石的占有之日起取得质权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质权的问题。依《民法典》第433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故A项说法错误,不选。根据《民法典》第434条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B项说法正确。根据《民法典》第431条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押期间不得随意使用质押物,故C项的说法也不正确。最后,根据《民法典》第429条的规定,乙公司在占有该批玉石时即取得了质权,故D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BD。

3、甲向乙借钱并以一幅古画出质,乙为一古诗爱好者,在该古画的空白处题诗一首。因丙出版社要出版古画集,乙便将该幅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获得稿费1000元。对于上述行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乙对该古画的质权自甲与乙签订合同之日起设立

B.乙对该古画享有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

C.乙在该古画题诗的行为属于添附行为

D.乙有权将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并有权获得1000元的稿费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A选项是错误的。因为动产质权的设立自交付之日起设立,而非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本题B选项是错误的。因为乙对该古画只享有动产质权不享有权利质权。本题C选项是错误的。在古画的空白处的题诗行为,破坏了古画的文物价值,侵害了古画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修改权。故该行为为侵权行为不为添附行为。本题D选项是错误的。因为质权人无权将古画翻拍并出版,其获利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岀卖给乙公司,分五次交货。乙公司应于收到每批货物后30日内,向甲公司付款100万元,并向甲公司支付另一笔买卖合同的预付款30万元。丙与甲公司约定,丙在A银行开设账户,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乙公司本买卖合同价款支付的担保,且账户内的资金不少于乙公司应付货款的50%。此外,甲公司还将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出质给B银行,作为自己从B银行贷款的担保,并办理了应收账款债权质押登记。以下说法何者正确?(  )

A.如果因丙欠李四的借款到期未付,李四申请法院将该账户査封。现乙公司到期未向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可就该账户内的资金优先于查封权受偿

B.如果乙公司到期未向甲公司支付预付款,甲公司可就该账户内的资金优先受偿

C.如果甲公司与B银行订立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时,乙公司向B银行确认了该应收账款的存在。在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前,甲公司免除了乙公司的价金债务。现甲公司到期未向B银行偿还借款,B银行有权请求乙公司支付价款100万元

D.如果甲公司与B银行订立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后,在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前,甲公司免除了乙公司的价金债务。现甲公司到期未向B银行偿还借款,B银行有权请求乙公司支付价款100万元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担保制度解释》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并由债权人实际控制,或者将其资金存入债权人设立的保证金账户,债权人主张就账户内的款项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以保证金账户内的款项浮动为由,主张实际控制该账户的债权人对账户内的款项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甲公司对丙所开设的账户内的资金享有金钱质权,且账户内资金的浮动性不影响金钱质权的成立,A正确。

因甲公司与丙之间的质押合同约定账户内的资金用以担保乙公司本买卖合同价金债务的履行,而非担保另一买卖合同预付款的履行,故乙公司到期未向甲公司支付预付款,甲公司不得就该账户内的资金优先受偿,B错误。

《担保制度解释》第61条第1款规定:“以现有的应收账款出质,应收账款债务人向质权人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后,又以应收账款不存在或者已经消灭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C项中,乙公司已经确认应收账款存在,故应承担责任,正确。

《担保制度解释》第61条第2款规定:“以现有的应收账款出质,应收账款债务人未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质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办理出质登记时应收账款真实存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D项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时,该应收账款已不存在,故乙公司无需承担责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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