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法考 > 客观题卷二 > 卷二模拟题

2022年法考民法《合同的变更》试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2-07-01 09:20:33

2022年法考民法《合同的变更》试题及答案

攻克考试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刷题!从备考到考试都离不开做题,考前刻意训练自己的做题思路和做题时间,做好充分的准备,考场上才能得心应手。一起来完成今日的刷题打卡吧:

1课程:2022年法考『备考冲刺』,报班学习更有保障,8大讲师授课硬核取证>>
2资料:0元免费领内部《精编讲义纸质教辅,包邮寄送、精简应试、冲刺必备>>
★法考APP推荐:233网校APP法考必备APP,下载刷题>>

1、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须注意:转让债权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应通知债务人,通知的效力在于通知到达时,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民法典》第551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合同效力待定。本题中,甲、乙、丙三方书面约定的实质是:乙(经债权人甲同意)将自己对甲的债务转让给丙;同时乙将自己对丙的债权转让给甲。 

《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乙将对丙的债权转让给甲,则债务人丙可以对甲主张其对原债权人乙的抗辩(包括抗辩权和狭义的抗辩)。故A选项正确。 

《民法典》第553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乙将自己对甲的债务转让给丙,所以,丙可以对债权人甲主张原债务人乙对甲的抗辩(包括抗辩权和狭义的抗辩)。故B选项正确。 

债务承担分两种:(a)免责的债务承担。指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原债务人对于已经转让的债务即不再承担清偿责任。(b)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加入合同当中,与合同债务人对合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并存的债务承担不会对债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即使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并存的债务承担,亦无须债权人同意。我国仅规定了免责的债务承担,但这不妨碍当事人约定并存的债务承担。 

本题中,乙将对甲的债务转让给丙承担,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乙对已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乙替丙清偿的,属于第三人代为清偿,只要债务人丙不提出异议,债权人甲不拒绝的,乙的代为清偿就有效。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2、张某和农户孙某协议,张某向孙某订购两筐新鲜鸡蛋,孙某交付后张某再支付购买鸡蛋的价款。后张某和李某在孙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约定由李某代孙某提供鸡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和李某的约定无效,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无效

B.虽然孙某对此不知情,但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有效

C.如果李某提供的鸡蛋有质量问题,张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

D.如果李某未向张某提供鸡蛋,张某仍有权要求孙某提供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第三人清偿问题。第三人清偿是指债务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清偿,有效要件有:(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3)经债权人同意;(4)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本题中清偿符合签署要件,清偿有效,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第三人清偿的法律效果主要是因第三人清偿,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如第三人履行存在瑕疵的应由第三人自行承担责任。故选项C、D错误。本题答案为B。

3、张某向杨某借款30万元,并以自有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同时,张某还委托赵某以其汽车设定担保。后李某欠张某30万元货款未还,张某在经杨某同意后将该债务转移给李某,但张某将此事通知赵某后。赵某未予答复。张某、李某在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杨某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未经赵某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B.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经过杨某同意,债务转移有效

C.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赵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D.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张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给抵押权带来的影响问题。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不因债务承担而发生影响,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4、甲购买乙的汽车,价款30万元,未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丙以自己的汽车为甲的付款义务提供抵押担保。2013年3月1日,甲、丁达成的书面协议约定:"甲的30万元付款义务由丁承担。"甲通知了丙,丙未置可否。2013年4月1日,乙同意甲、丁的协议。2013年5月1日,乙请求丁先行支付30万元价款,否则拒绝向甲交付汽车。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甲、丁间债务承担协议于2013年4月1日生效

B.2013年5月1日,丁有权对乙主张拒绝支付30万元价款

C.若丁拒绝支付价款,乙有权请求甲支付价款30万元

D.若丁拒绝支付价款,乙有权对丙的汽车行使抵押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甲、丁间债务承担协议自债权人乙同意时对乙发生效力(乙只能请求丁履行债务),但是,甲、丁间债务承担协议自甲、丁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故A选项错误。

《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民法典》第553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据此,债务承担后,乙请求丁支付价款时,丁可对乙主张原债务人甲对乙享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故B选项正确。

甲、丁系免责的债务承担,对于丁承担的30万元付款义务,甲免除债务,乙不再有权请求甲履行。故C选项错误。

《民法典》第391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据此,因未经抵押人丙书面同意,丙对甲转让给丁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故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免费试听!0基础硬核取证!

分基础→强化→冲刺3大阶段由浅入深,精简应试,稳步锁分,直达取证

钻石无忧班>>

精品班>>

主观题特训班>>

适合人群: 零基础,知识点重点攻克,本套餐涵盖所有课程,保障完善

适合人群:基础薄弱,需要强化学习系统辅导,追求高性价比

适合人群:参考过或有基础,需要强化学习,备考时间少,专心冲刺主观题的考生

报考关注:法考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报名照片免费处理

备考资料:包邮免费送纸质教辅】【2021-2018年法考真题答案

加学霸君好友进备考群
享专业报考答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