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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民法《肖像权》试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2-07-27 09: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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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C.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民法典》第1019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不能认定为擅自使用赵某的肖像,难谓对赵某的肖像权构成侵犯,故A选项错误。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非“赵某的肖像”,同样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犯,故B选项错误。

《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四:(a)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或诽谤行为;(b)侮辱或诽谤指向特定的一人或数人;(c)侮辱或诽谤行为对第三人公开;(d)导致受害人的客观社会评价因此降低。张某并未对赵某实施侮辱或诽谤行为,没有侵犯赵某的名誉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2、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66题)

A .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 .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C .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 .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肖像权与名誉权。

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上传其照片,并用于公司的宣传,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A项正确。丁男将乙公司所拍摄照片中的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既是对乙公司著作权的侵犯,也使得甲女的社会评价被降低,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故BC正确。依据《民法典》第1183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甲女名誉权被侵害而且造成严重后果(众人嘲讽和指责),故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D项正确。

3、摄影爱好者李某为好友丁某拍摄了一组生活照,并经丁某同意上传于某社交媒体群中。蔡某在社交媒体群中看到后,擅自将该组照片上传于某营利性摄影网站,获得报酬若干。对蔡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侵害了丁某的肖像权和身体权

B.侵害了丁某的肖像权和李某的著作权

C.侵害了丁某的身体权和李某的著作权

D.不构成侵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身体权侵权,是指实施加害行为致使受害人身体的完整性遭受破坏。本题中,蔡某并未实施侵害丁某身体完整性的行为,不构成身体权侵权。故A、C项错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本题中,蔡某未经丁某同意擅自将丁某的照片上传于某营利性摄影网站并获得报酬若干的行为侵犯了丁某的肖像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本题中,蔡某未经著作权人李某的同意,将照片上传至某营利性摄影网站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B项正确,D项错误。

4、李某故意多次整容后酷似朱某龙,某日其委托某摄影工作室为其拍摄写真集,该摄影工作室未经李某同意即将该照片售与崇拜朱某龙的广告商,广告商擅自将该照片用于产品宣传,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李某侵犯了朱某龙的肖像权

B .写真照片的著作权属于李某

C .广告商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

D .摄影工作室未侵犯李某的肖像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018条第1款和第1019条第1款的规定,肖像权包含四项权能:(a)肖像制作权,即“再现权”,指决定是否通过造型手段通过视觉形式再现个人形象的权利。(b)肖像公开权,指决定是否将制作的肖像公之于众的权利。(c)肖像使用权,指决定是否利用制作的肖像从事一定活动(许可他人使用以及自己通过复制、发行、做广告、代言、用于游戏、作为雕塑陈列等方式使用)的权利。(d)肖像维护权,指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实施丑化、污损等行为。据此,李某故意整容成朱某龙外形,不属于擅自“以影像、雕塑、绘画等造型方式”制作朱某龙的肖像,不成立对朱某龙肖像权的侵害,故A选项错误。

该照片属于委托作品。《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该照片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摄影工作室。故B选项错误。

《民法典》第1018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民法典》第1019条第1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未经肖像权人甲允许,广告商擅自实施制作(销售)、适用(公开发行)李某肖像的行为,又无违法阻却事由,成立对李某肖像权的侵害。故C选项正确。

摄影工作室擅自公开李某的肖像,构成对李某肖像权的侵犯。故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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