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克考试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刷题!从备考到考试都离不开做题,考前刻意训练自己的做题思路和做题时间,做好充分的准备,考场上才能得心应手。一起来完成今日的刷题打卡吧:
插入模块
1、2018年6月25日,甲在豪优惠超市购买某品牌火腿肠一袋,价款共计12.8元,回家后食用该火腿肠后,导致肠胃炎,上吐下泻,到医院救治,花去医疗费90元,后经查发现,甲在豪优惠超市购买的某品牌火腿肠是过期的,因为食用过期的火腿肠造成了甲的肠胃炎。甲遂向豪优惠超市提出索赔请求,但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应该被支持的是:
A、豪优惠超市辩称,火腿肠系绿元公司厂家生产,甲应该向厂家索赔
B、豪优惠超市辩称,其可以退还过期火腿肠的价款12.8元.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C、甲要求关物超市赔偿其医疗费90元,并增加赔偿精神损失费
D、甲要求豪优惠超市赔偿其医疗费90元,并增加赔偿1000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者及经营者对受害消费者的“首负责任制”.实现了对消费者的“无缝”救济,所以A、B项,作为经营者的豪优惠超市的抗辩不能支持。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承担的责任,《食品安全法》明确对消费者的救济为“退实际损失。增加惩罚性赔偿”。而增加的部分可以由消费者自行选择为“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且规定了最低惩罚性赔偿额为1000元,本案中无论十倍价款还是三倍损失金额均较小,所以甲可要求最低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D项正确。题目中所述情形,并没有严重身体损害达到精神损害的程度,所以精神损害赔偿无法支持,C项错误。
2、张某跟甲公司签订有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的协议,乙公司仍高薪聘请张某并获取其提供的技术资料,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通过正常的招聘流程,录用技术人员,属正常的经营行为
B、乙公司并没有胁迫张某披露甲公司的技术资料,并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C、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D、乙公司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监督检查部门可吊销其营业执照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本案中,乙公司与甲公司为同业竞争关系,高薪聘请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且获取其提供的技术资料,应认定其对张某非法泄密具有“应知或明知”的过错,且依旧使用了该信息,属于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A、B项错误,C项正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商业秘密,并没有吊销营业执照的罚则,D项错误。
3、现代企业是独立的经济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此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经营权。企业既可以自主招用人员,在经营困难情况下也可以裁减人员。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在某大型国有企业在重整期间需要大规模裁减人员时,应遵循的规定有:()
A、应当召集职工代表大会,对裁员方案进行表决
B、应当征求工会的意见并接受工会的指导和监督
C、裁员方案实施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D、被裁减人员提起劳动仲裁有困难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提起仲裁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A、B选项不当选、C项当选。A选项错在“表决”;B选项错在“工会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裁员时,只需要“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职工无权对裁员方案进行表决。见《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D选项不当选。工会不是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所以不能代表职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4、根据《环境保护法》,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甲地区属于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B、乙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允许其排放污染物
C、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D、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A、C、D选项符合《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5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B选项错误,乙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
5、“麦隆号”是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货轮,该货轮所有人是英国的A公司,光船承租人是中国B公司,雇佣的船长是新加坡甲公民。2011年7月,该货轮在公海遭遇海难,经韩国C公司救助得以脱险。现船主与货物所有人就救助费用分摊发生争议,货主均为中国公民。此外,B公司拒绝支付甲的工资。2011年10月,英国A公司与公民甲均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分别要求对救助费用的分摊进行理算以及支付工资。大连海事法院针对该两项请求,应适用何种法律?()
A、救助费用的理算适用巴拿马法律,工资支付适用中国法律
B、救助费用的理算和工资支付均适用巴拿马法律
C、救助费用的理算和工资支付均适用中国法律
D、救助费用的理算适用中国法律,工资支付适用巴拿马法律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救助费用的理算和工资支付均属于优先权范畴。根据《海商法》第272条的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据此,本题C正确,当选。
2023年法考至尊班火热招生中
2023法考至尊班新考季正式启航:班主任全程陪伴小班督学辅导、八科应试实力派讲师录播+直播双重锁分、4轮复习体系主客一体顺利突破合格线!
点击购买,取证不等待
第一轮复习:【全科基础巩固】理解专业概念,训练法律逻辑,形成法律思维
第二轮复习:【刷题强化记忆】以题带点,强化巩固考点,归纳总结每个考点出题方式,掌握答题技巧
第三轮复习:【高频考点带背】集中攻克高频得分考点,考前15页纸+音频磨耳朵,达到背诵的熟练度
第四轮复习:【主观题专项冲刺】考前1个月冲刺接力,集中突破主观题知识点,掌握主观题提分技巧,硬核通关
♥4轮授课体系主客一体,什么都不用多想,只需要跟着老师学,顺利突破合格线♥
备考工具:【电子法条查询系统】【备考刷题APP下载】
备考资料:【免费领《内部讲义》包邮】【资料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