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程序上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具体体现及其意义。
1.具体体现:为了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立案,侦查、起诉、审理、上诉、申诉及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等各项诉讼程序,都有具体、详细的相关规定。
2.意义:把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规定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典的首要任务之一,不仅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真实的民主性,而且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如果揭露、证实和惩罚的是真正的犯罪分子,是完成了准确惩罚犯罪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双重任务;而结案时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使无辜公民免受刑事追究,同样是出色地完成了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首要任务,实现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目的。
二、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一)司法机关通过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惩罚犯罪分子,警戒犯罪,有助于减少和预防犯罪。
(二)司法机关通过整个诉讼活动,教育公民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三)司法机关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积极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产生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刑事诉讼法的总任务与各项具体任务之间的相互关系。
1.刑事诉讼法的总任务就是通过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和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两项具体任务的完成,实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的总任务。
2.刑事诉讼法的总任务与具体任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刑事诉讼法的总任务是各项具体任务应当实现的目标,各项具体任务是实现总任务的手段或方法。刑事诉讼法的总任务,使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等部门法相联系,表现了它们在根本任务与目的方面的一致性;刑事诉讼法的具体任务,使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等部门法相区别,反映了实现共同任务、目的的手段、方法方面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