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有权了解讯问笔录记载的内容;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有权对自已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及罪行轻重进行申辩和解释;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辩护人等。
(四)被告人
刑事被告人是指被有起诉权的公民个人或机关指控犯有某种罪行,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被追诉的地位,他有权获得辩护,也有权依法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和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权参加法庭调查,辩论;有权在法庭辩论结束后作最后陈述;有权了解法庭笔录记载内容,并有权请求补充或者改正;有权对一审裁判提出上诉;有权对已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诉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还有权提起反诉。
(五)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因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物质损失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方。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权放弃、改变诉讼请求,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等。
(六)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责任并被司法机关传唤应诉的一方当事人。他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权利。
第三节 其他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指当事人以外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4项的规定,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一)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依照法律规定对被代理人负有专门保护义务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3项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法定代理人享有与被代理人相同的某些重要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权、上诉权等。法定代理人在行使这些诉讼权利时,即使被代理人不同意,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二)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法院指定依法参加诉讼的人。
诉讼代理人不同于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只有受委托或指定参加诉讼后,才具有代理人的资格。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名义并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诉讼。如果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或同意,诉讼代理人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诉讼活动,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享有被代理人的某些诉讼权利。
(三)证人
证人是直接利害冲突双方以外的向司法机关提供自己感受到的案件情况的诉讼参与人。证人是由案件事实本身决定的,证人只能是自然人,证人一般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证人有权查阅询问笔录并要求依法加以修正或补充,有权要求对其因作证而受到的经济损失给予适当补偿。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如实陈述其知道的有关案件情况。
(四)鉴定人
鉴定人是受司法机关聘请或指定后凭借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事实的某个专门性问题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的诉讼参与人。
鉴定人有权了解为正确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有关案件情况;同一专门性问题由两个以上鉴定人鉴定时,有权共同写出一个鉴定结论,也有权分别写出各自的鉴定意见;有权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也有权根据鉴定结果重新提供鉴定结论。鉴定人有义务出席法庭,并有义务回答有关人员依法提出的问题;鉴定人必须客观全面地反映鉴定过程和结果,故意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的,应当负法律责任。
(五)翻译人员
翻译人员是受司法机关聘请或指定在诉讼中从事语言文字翻译工作的诉讼参与人。
翻译人员有权了解同翻译内容有关的案件情况;有权查阅记载其翻译内容的笔录。如果笔录同实际翻译内容不符,有权要求修正或补充。翻译人员应按语言文字的原意如实进行翻译,不得隐瞒、歪曲或伪造,故意弄虚作假的,应负法律责任。
(六)辩护人
辩护人是依法接受委托或指定参加诉讼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被告人的亲友、监护人,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