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这项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1.只有法院有确定某人有罪行的权力。
2.在人民法院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宣告前,不能在法律上确定任何人有罪。
3.人民法院的一切判决都必须是依法作出的。
实行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的原则或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完善法制;保障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审判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免遭侵犯;促进文明司法、民主司法;防止有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