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在实施抢劫之后,为了灭口,将被害人杀死
B.乙强奸某女,引起某女自杀
C.丙与丁通奸多年,某日,丙要丁杀死其夫,丁不同意。丙毒打丁,并砸毁其家中物品,扬言如果丁2日内不能杀死其夫,就要丁自杀,丁因不忍心杀夫而自杀身亡
D.某男与某女相约自杀,欺骗某女先自杀后,该男逃走
[答案]ACD
[提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A选项中甲在实施抢劫之后即成立抢劫罪,后为了灭口而杀死他人应属于故意杀人罪,因其杀人的行为已不再是抢劫的手段行为;C选项中行为人丙采用了胁迫的方法(如毒打、砸毁其家中物品、扬言等),故意逼迫被害人丁自杀,丁的死亡对于丙而言是有所预料,并且对之不反对甚至是持希望的态度;D选项中某男是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与其共同自杀,而其本人并非想真正自杀,实际上是故意致他人于死的手段,对其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B选项中某女的死亡与乙的行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此种情况下,被害人的死亡应当作为强奸罪的量刑情节考虑,而不应独立构成一罪。
2002年卷二第9题: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答案]C
[相关法条]《刑法》第264条、382条
[提示]采取了窃取的方法,但是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此其行为不能构成贪污罪只能构成盗窃罪。将窃取的2万元藏在自己办公桌的下面垃圾袋里,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其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对该笔款项的控制,故成立犯罪既遂。
2002年卷二第46题:甲以出卖为目的,将乙女拐骗至外地后关押于一地下室,并曾强奸乙女。甲在寻找买主的过程中因形迹可疑被他人告发i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前往解救时,甲的朋友丙却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解救行为。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A、对甲的行为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B、由于甲尚未出卖乙女,对拐卖妇女罪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C.对丙应以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论处
D.对丙应以拐卖妇女罪的共犯论处
[答案]AD
[相关法条]《刑法》第240条
2002年卷二第33题: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9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拔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一周后,陈某将该手机丢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即可
B.对陈某的行为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即可
C.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D.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BD
[相关法条]《刑法》第264、267条
[提示] 抢夺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抢夺是直接对物采取暴力而不是针对人;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反抗,而不是被暴力制服而不能反抗,也不是受到胁迫而不敢反抗。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
2002年卷二第49题: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王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王某发现。黄某听到王某的吆喝声,不顾等赵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棍紧迫赵某,赵某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和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对黄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C.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