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过法律专业本科或大专课程的人,一般就具备这样的知识。没有经过系统法学专业学习的人,找一套“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或教材看一看,也可掌握这些基本知识。
二、针对司法考试的特点,做一些适应性的准备
1.看一看、做一做历年试题。历年试题对应试的参考价值最大,是了解考试重点和特点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途径。看一看、做一做历年试题,一方面了解考试的特点,指导复习;另一方面测一测还有什么不足,予以弥补。
2.适当地背一点法条、司法解释。这与读辅导用书或教材具有互补作用,等于是换一个角度,加强重要知识的掌握和应用。其实,辅导用书或教材,都是围绕着法条阐述的。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对法条的学理解释。而司法解释,更是对法条适用中疑难而常见问题的解释。
3.适当看一点案例、做一点练习。对于初学者,由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的供法学院校学生使用的教学案例集或案例教程,比较合适。对于程度较高者,也可以看一看有关出题老师或权威学者编写的教材,这对于正确把握疑难、争议点很有帮助;或者看一看法院编写的案例集,如最高法院的案例选或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刑事审判参考》一类刊物,这对于弥补司法经验不足的缺陷具有重要的作用。
此外,就是适当做一点练习。
看案例的主要作用在于帮助积累一点经验;做练习的主要作用在于提高熟练程度。
三、广泛复习,准确掌握要点
不偏科、不依靠押题。一题一分,即使偶然押上几题,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尤其在2000年和2002年度的考试题中,出现了一种选择对错的题型,扩大了测试面。
例: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想象竞合犯:
A.盗窃数额较大的、正在使用中的通讯设备的
B.窃取国家所有、具有历史价值的档案的
C.行为人在缴纳10万元税款后,一次性假报出口骗取国家20万元退税款的
D.对正在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警察实施暴力,使之受轻伤的
(2000年试卷二多选第65题)参考答案:A、C.
这样的题型极难做对。其一,涉及面广;等于用一个题,测试了四个知识点。如果是100个题,等于是测试了400个知识点。其二,对精确性要求极高。每一题像是四道负“连带责任”的判断题,选错任何一个选项,就满盘皆输,尽管每一个选项的分值很小。但是,只有在全部四项都选对的情况下才能拿分。如果选错任何一个选项,则要丢掉四道选项的全部分数。所以说,对付这类题型不仅要掌握得面广而且要掌握得精准。这对考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