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3.申请取保候审;
4.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
5.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涉及国家秘密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二、审查起诉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与在押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4.在审查起诉时发表意见
三、审判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
2.与在押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经人民法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4.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5.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6.参加法庭审判;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