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刑诉大纲变动 第三章第一节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调整为“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们、监狱、走私犯罪侦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第三章第二节诉讼参与人:增加“法律对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位被害人的特别规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与辩护的区别”、“证人的诉讼权利、诉讼义务”、“鉴定人的条件、诉讼权利、诉讼义务”“翻译人员的条件、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第四章第一节立案管辖:增加“关于执行立案管辖的几个问题”
第四章第二节审判管辖:删除“管辖不明案件的管辖权”和“上级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增加“几种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
第六章第一节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调整为“拒绝辩护”。
第六章第二节辩护的种类:增加“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法律援助的概念和特点”调整为“法律援助的概念”
第六章第三节刑事代理:“刑事诉讼中代理的含义、种类”调整为“刑事代理的含义、种类”
第七章第二节刑事证据的种类:“勘查、检查笔录”调整为“勘查、检查笔录的概念”:“视听资料的概念与审查判断”调整为“视听资料的概念与特点”;增加“证人证言的特点、意义”、“证人的保护”、“被害人的特点”“共犯口供的适用”、“鉴定结论的概念、特点与运用”和“证据的收集、审查、运用”;删除“证人证言被法庭采纳的条件”;
第八章第一节强制措施概述:增加“刑事强制措施与其他相关处罚措施的区别”
第八章第四节逮捕:“逮捕的程序”调整为“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程序”;增加“逮捕的变更、撤销或解除”
第九章第三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增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的内容”
第十章第一节期间:增加“特殊情况下的期间计算”
来源:考试大 第十章第二节送达:删除“送达的方式和程序”;增加“送达的概念与特点”
第十五章第二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评议和宣判的程序”调整为“评议和宣判”
第十五章第四节简易程序: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增加“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法院就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
第十七章第三节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删除“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报请复核的材料及要求”
第十八章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增加“申诉的期限”、“申诉的提出,受理”
第十八章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增加“再审立案”、“重新审判的程序的中止执行”
2005年刑诉大纲变动 一、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增加“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增加“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作为第三节,包括“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结合”和“诉讼效率”;第四节“刑事诉讼目的与价值”改为“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并增加考点“刑事诉讼结构”和“刑事诉讼职能”。
二、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增加“基本原则概述”作为第一节;第五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中,增加“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相互关系”;增加“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作为第九节。
三、第四章“管辖”
将原第二节中“管辖的变通”单列为第三节。
四、第六章“辩护与代理”
增加“法律援助制度”作为第三节。内容包括:法律援助的概念,法律援助的对象,法律援助的范围与形式,法律援助的程序,法律援助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法律援助的法律责任。
五、第十章
第一节“期间”增加“法律对几种主要的诉讼期间的规定”。
六、第十一章
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增加“立案标准”。
七、第十二章
第一节“概述”增加“侦查的司法控制”。增加“侦查监督”作为第六节,内容包括:侦查监督的概念和意义,侦查监督的范围,侦查监督的途经和措施。
八、第十三章
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增加“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
九、第十四章“审判概述”
增加“刑事审判的模式”作为第二节,包括:当事人主义的审判模式,职权主义的审判模式,混合式审判模式,我国的刑事审判模式。
删除原第四节“公开审判”,增加“刑事审判的原则”作为第三节。包括:公开审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集中审理原则。
将原第三节“审判组织”改为第五节,增加“人民陪审制”和“审判长选任制”。
十、第十六章
第一节“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增加“第二审程序的功能和意义”。
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中新增“发回重审的次数”。
十一、第十九章
来源:www.examda.com 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下“交付执行”改为“执行程序”;在“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下增加“执行机关”、“执行程序”、“一审判决被告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
十二、增加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内容:概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十三、增加二十一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内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概述,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刑事司法协助。
2006年刑诉大纲变动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七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006新增」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七章刑事证据
第四节刑事诉讼证明新增:西方国家证明标准比较
第八章强制措施
第四节逮捕新增:超期羁押
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新增: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前提
第三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考点变动:将“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书格式与内容”改为“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与审判监督程序;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的内容与格式”
第十章期间、送达
第一节期间考点变动:将“期间与期日”改为“期间的概念;期间与期日的区别;法定期间的概念及立法对各种法定期间的规定”
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
第三节刑事审判的原则新增:公开审判原则(基本要求);辩论原则(含义;意义;适用)
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
第二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考点变动:删除“终止审理(概念;情形;程序;与中止审理的区别)”
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 考点变动“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改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