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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司法考试热点必考点预测:刑诉法

来源:233网校 2008年8月1日

  历史真题回顾:2003年,46分;2004年,62分;2005年,75分;2006年,54分;2007年,72分。
  08司法考试预测:遵循常规应65分左右。
  1、刑事诉讼主体(1--2分)。
  我国刑事诉讼主体三大类:(1)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法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2)直接影响诉讼的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3)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
  2、刑事诉讼阶段及区分标准点(1--2分)。
  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3、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2分)。
  (1)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3)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必读关联法条:《刑诉》第15、5、130条。
  4、管辖(3--4分)。
  (1)级别管辖,《刑诉》第19、20、23条,《刑诉解释》第4条;(2)地域管辖,《刑诉》第24、25条;(3)立案管辖,第18条;(4)指定管辖,《刑诉》第26条,《刑诉解释》第19条;(5)移送管辖,专门管辖。
  备考注释:(1)管辖包括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部分,立案管辖解决的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等不同部门的分工,而审判管辖解决的是法院内部的分工问题,二者关系务必清晰。(2)07年司考刑诉选择题虽无涉及管辖,但依然为08司考重点内容。
  5、回避(1--2分)。
  (1)回避的决定权,《刑诉》第30条,《刑诉解释》第32条,《六机关规定》第8条;(2)回避的理由和使用对象,《刑诉》第28、29、31条,《刑诉解释》第27、29条;(3) 回避对证据和诉讼行为效力的影响,《高检规则》第30条。
  6、辩护与代理(3分)。
  (1)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刑诉》第28、36、37、75、139条,《六机关规定》第13条;(2)辩护人的法律地位,《刑诉》第139、160条;(3)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刑诉》第32、33、35、40条,《刑诉解释》第33、48条;(4)辩护人的保密义务。
  备考注释:07年司考本部分考题3道共计6分,但08司考依然为重点,分数应为3分左右。
  7、刑事证据(5分)。
  (1)刑事证据的分类和种类;(2)非法收集的言辞证据排除规则,《刑诉》第43条,《刑诉解释》第61条,《高检规则》第265条;(3)书证的概念、特点及与物证的区别;(4)证明责任,《刑诉》第43、171条;(5)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刑诉解释》第52条。
  8、强制措施(3分)。
  (1)审查批捕的程序,《高检规则》第92、93、94条;(2)审判阶段的逮捕程序,《刑诉》第59、62条;(3)检察院有权决定拘留的情形,《高检规则》第76条;(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对保证金的处理;(5)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6)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的程序,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
  9、附带民事诉讼(1--2分)。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责任人的范围;(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法律适用及调解。
  10、立案(1--2分)。
  (1)立案的条件、材料的来源;(2)立案监督,《刑诉》第87条。
  11、侦查(5分)。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手续和保密权,以新《律师法》为准;(2)扣押证书、物证时应遵循的规则;(3)询问时应遵循的规则;(4)犯罪嫌疑人在侦察阶段的诉讼权利;(5)侦察羁押特殊情况的处理;(6)补充侦察;侦查监督。
  12、提起公诉(3分)。
  (1)审查起诉,《刑诉》第137、140、141、142条,《高检规则》第260、262、263、271、280条;(2)三种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情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3)对不起诉决定的救济,《刑诉》第144--146条。
  13、第一审程序(8--10分)。
  (1)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内容,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内容,判决、裁定、决定的区别;(2)自诉案件的处理,《刑诉》第171条,《刑诉解释》第188、192、193、197、198条;(3)公开审判原则及例外;(4)被害人的诉讼权利;(5)法庭秩序;(6)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7)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权利和产生方式;(8)公诉案件的庭前审理;(9)补充侦查,《刑诉解释》第157条。
  14、第二审程序(5分)。
  (1)理解:上诉、抗诉的主体范围、理由,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第二审程序的审理程序和审理后的处理,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程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2)上诉权,《刑诉》第180条,《刑诉解释》第355条;(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上诉、抗诉,《刑诉》第186---187条,《刑诉解释》第232、239、256、258条;(4)二审的判决,《刑诉》第189、191条。
  15、死刑复核程序(1--2分)。
  理解: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核准权,报请复核的要求,复核的具体程序,复核后的处理方式;关联法条:《刑诉》第200、201条,《刑诉解释》第174、275、278条,《最高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第2、4、6、7、8、9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
  16、审判监督程序(1—2分)。
  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范围,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和方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程序。《刑诉》第82、203、204、205、208条,《高检规则》406、40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5、6、12、14条。
  17、执行(1—2分)。
  理解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执行的变更程序、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程序以及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程序。《刑诉》第120、210、213、214、217、218、220条,《刑诉解释》第356、3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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