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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必知:申诉控告权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0月30日
  申诉控告权:
  申诉或控告只能是权利受到侵犯的本人,律师只能代理申诉、控告。
  ★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的处理方法:
  具体情形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 考试大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宣告无罪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立案/不受理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立案/不受理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立案/不受理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立案/不受理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立案/不受理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
  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侦查阶段;注意:不包括检察院的自行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属于审查起诉阶段),或者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包括检察院建议法院延期审理,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情况),或者裁定终止审理(审判阶段――过追溯时效、特赦免除刑罚、被告死亡且没有查明无罪的),或者判决宣告无罪(审判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打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死亡且法院已经查明被告人无罪),或者裁定准予撤诉(审判阶段――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诉的); 还没有开始追究的,应当不立案(公诉案件的立案阶段),或者不予受理(自诉案件)。
  ★注意几种特殊情形:(《检察院刑诉规则》第262条;第263条)→程序倒流
  ①、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让公安机关自己撤销案件,检察院无权撤,注意并非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②、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③、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上面两种情况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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