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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法条]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国家司法考试培训网 2009年4月9日
重点法条6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链接】 《刑诉解释》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 
(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四)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五)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认定; 
(六)被告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八)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配套练习】 
1.D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中发现某甲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对此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 
C.终止审理 
D.宣告无罪 
【答案】 A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此题属于第(2)项的规定,即“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当此情形出现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所以A项正确;对于B项,应当是上述情形出现于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采取的处理方法;对于C项,应当是上述情形出现于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应当采取的处理方法。 
考生应当注意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这几种处理方法与刑事诉讼不同阶段之间的对应关系。 
2.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A.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C.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答案】 AcD 
【解析】 因为轻伤的追诉时效为5年,该案属于在侦查阶段发现已过追诉时效的情形。 
3.甲因涉嫌盗窃罪于1999年9月2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0月15日该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并且从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据来看,甲涉嫌盗窃的是其与他人有产权争议的财物,不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对此案,检察机关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因甲已死亡,无须追究刑事责任,撤销案件 
B.因甲已死亡,决定不起诉 
C.以甲已死亡为由建议法院终止审理 
D.因现有证据表明甲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宣告甲无罪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期间死亡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之一,因此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同时检察机关不具有审判权,不能直接宣告甲无罪,如果本案中在审判阶段甲死亡,法院应当宣告甲无罪。再次强调,考生应特别注意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等处理方式与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之间的严格对应关系。 
4.赵某涉嫌犯罪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并发现该案属于一起侵占案,则人民检察院: 
A.应当撤销案件 
B.应当不起诉 
c.可以决定起诉 
D.退回公安机关 
【答案】 B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2条规定可知侵占案属于自诉案件,本案中没有受害人的告诉,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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