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诉讼法的原则与概述部分:刑诉法第15条,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刑事诉讼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单位犯罪中的诉讼情况;
3、管辖:立案管辖(检察院与法院自诉案件的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
4、回避:回避的决定;
5、辩护与代理:辩护人的范围,指定辩护、拒绝辩护以及律师辩护人与其它辩护人在各个诉讼阶段的权利区别;
6、刑事强制措施:都很重要,尤其是取保候审和拘留、逮捕;
7、刑事证据:都很重要,尤其是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明责任、非法言辞证据排除规则以及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
8、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程序
9、侦查:侦查羁押期限、补充侦查以及各个具体侦查行为;
10、起诉种类不起诉制度以及对不起诉的制约机制;
11、一审:全部要看,其中简易程序必考;
12、二审:上诉不加刑制度,二审中的一些程序;
13、死刑复核:对于死刑案件主要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年2月28日公布),对于死缓主要记住一条:高院核准死缓的案件,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然后再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而不能够直接在死缓复核时候直接改判加重刑罚,也不能发回重审。
14、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以及理由;重新审判的程序(206)和审限(207)。
15、执行:死刑的执行、减刑和假释、监外执行;对于死刑要着重看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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