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刑事诉讼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串讲、法条变点汇总

来源:233网校 2014年2月7日
导读: 233网校司法考试网根据历年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每一年法条变点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了2014年刑事诉讼法考点,重点串讲、笔记,汇总如下,本网将陆续更新最新重要考点以及最新刑事诉讼法变点,敬请关注!(点击收藏
相关:2014年刑法考点、法条变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法条变点
司考试题: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解析 卷二真题解析 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模考估分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串讲、法条变点汇总
  ……未完待续……  
刑诉法变动:从宽处理的告知义务 刑诉法变动:拘传传唤时间 刑诉法变动:讯问地点
刑诉法变动:附带民诉的财产保全 立案概念、材料来源和条件 刑诉法变动:讯问录音录像
刑诉法变动: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 刑诉法变动:违反取保义务后先行拘留 刑诉法变动:取保候审的义务
刑诉法变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体 刑诉法变动:监视居住之通知家属 刑诉法变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刑诉法变动:行政执法中收集证据效力 刑诉法变动:证据种类 刑诉法变动:追究辩护人刑事责任回避
刑诉法变动: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诉法变动:证人作证补偿 刑诉法变动:证人保护
刑诉法变动:阅卷范围 刑诉法变动:会见监督 刑诉法变动:会见时间
刑诉法变动:辩护人的诉讼义务 刑诉法变动:辩方证据开示 刑诉法变动:被告人阅卷权
刑诉法变动:委托辩护人的主体 辩护人诉讼义务 委托辩护人时间
刑诉法变动:逮捕后通知 刑诉法变动:律师会见权 刑诉法变动:指定辩护
强制措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
管辖制度 辩护与代理制度 证据制度
提起公诉 审判组织、公开审判制度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立案程序 侦查程序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 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
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 地区管辖 级别管辖
刑事证据基本特征 回避的种类和程序 回避的理由
辩护人的权利 辩护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
刑事证据规则 刑事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地位
拘传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
立案的概念、材料来源和条件 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
期间、送达 强制措施的变更 逮捕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