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刑法

司法考试各科目学习方法之刑法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5日

《刑法》的学习有如下特点:

《刑法》比《民法》好学的多。《刑法》有严格的法条,特别统一,有体系,只要大家认真钻研法条就足可以得到分数的,这是刑法与民法的一个区别。

新《刑法》颁布以后,采取了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以外的规定几乎没有,而《民法》理论繁多,且没有统一的《民法典》,我们学的只是《民法通则》就是说,《民法》是由很多零乱的单行法规来表述的,民法有很多地方是利用原理、类推来适用的,而《刑法》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要大家把法条理解,能深入搞透就可以了。

(2)《刑法》的学习没有更多的理论,要以法条为主,对日期,具体的词要牢牢记住,比如“应当”还是“可以”必须分清楚。《刑法》总则部分只要认真看法条,作练习题就可以了。这部分的分数不要丢失。

(3)《刑法》的分则部分学习很有特点,也是律考复习的难点。分则咋看很难学,学员感到无从下手,法条又太多背又背不下。

分则的学习,并不需要背,只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就可以了。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不用看那么多,其实这一章只需了解两个罪名即可,即:叛逃罪、间谍罪。在学习叛逃罪时,也不用记定义、法条,只需记住三个要点:(1)叛逃罪的主体一定是公职人员;(2)一定是在履行职务期间;(3)掌握国家机密是加重情节(只要掌握而无论泄露与否)。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