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国际人权已被用作军事干涉、政治冲突和战争之辩护的时代,禁止死刑和保护在押犯的国际法规和条约受到了极大的忽视。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正极力促使仍然保留这一刑罚
的国家取消它,我们将继续为反对政府执行死刑而斗争。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监禁率最高的国家。在死刑问题上,美国已经变得越来越固执和短视,它既不顾来自国际社会的指责,也不管任何表明死刑在根除犯罪问题上不起实质作用的迹象。
一、美国死刑概况
目前美国死刑执行名单上有3800人,八分之三的州留有死刑法令。自从1976年恢复死刑以来,死刑案已被执行了近七百起,其中大多数发生在美国南部。这些被美国州政府射杀、电刑、通过窒息或注射致命毒素执行的人中包括妇女、青少年和精神病人。二十一世纪的第一年中,美国可能对它的一百多名公民执行死刑,其中很多是穷人、以白人为受害人的少数群体犯罪人以及精神病人,还有一些在犯罪发生时尚未成年的犯罪人。
尽管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废除死刑的趋势,但最近的20年中美国许多州还是大量增加死刑的适用,这应该被看作是全美对暴力和非暴力犯罪人增加厉刑的大规模运动的一部分。最近25年里,美国重刑主义实践已经导致监禁率的空前上升,且已花费数亿美元以应付日益增加的监狱开销。
监禁率高的原因之一是对于大量的非暴力犯罪、轻微犯罪采用的不必要的重刑,导致对暴力犯罪只能适用死刑。并且预防犯罪所费甚巨,需要扩大监禁和适用死刑。美国许多政策制定者时常漠视与死刑相关的国际标准的要求,这已经破坏了美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声誉。美国的外交政策已经并且将会继续因保留死刑而遭到破坏,除非有所改革。
二、青少年与死刑
10年前美国最高法院宣布,美国宪法允许对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及精神障碍者执行死刑。据最高法院解释,美国的“正在发展的公正标准”还没有发展到美国多数民众抵制对那些缺少逻辑推理能力、犯意控制能力和结果预见能力的人适用死刑。很明显,在“公正”的进化中,美国已经不能跟上世界人权标准发展的步伐,而这一标准恰恰阻止对青少年和精神发育不全者适用死刑。
美国正领导世界对青少年执行死刑。自1990年以来已知的对青少年犯执行死刑的6个国家中,只有美国去年对青少年犯执行了死刑。在美国现在有65名青少年犯在死刑名单上,并且出现了对青少年执行的低龄化趋势。基于种族偏见的歧视在青少年犯中特别突出。在美国,被执行死刑的青少年犯中75%是有色人种,而近90%的受害人是白人。美国历史上被执行死刑的9个女孩中,8人是美国黑人,1人是美国土著人。现在,对美国黑人和拉丁人中的青少年犯判处死刑比对白人要频繁的多。
三、精神病犯人与死刑
在死刑区里,受虐的历史、精神病和智力迟钝并不是青少年犯所独有的。在美国,迄今为止已有34名已知有智力迟钝的成年犯和青少年犯被执行死刑,尽管有最高法院的命令要求精神紊乱者要被作为减轻情节提交给陪审团审理。
精神病在这些被判处死刑的人中间是普遍的但同样易被忽视。最高法院在1986年主张,精神病人不能被执行死刑,但这一决定只保护那些对于他们将要触犯的刑罚和为什么要触犯刑罚不明知的人。精神病和智力迟钝的被告哪怕显示出一点短暂的、最小限度的理解力,都会被认为能够符合死刑条件。
四、穷人与死刑
在美国常常听说,“极刑意味着它将被那些没钱的人得到”。批评者坚持认为,美国的司法体系对富人和有罪者比对穷人和无辜者服务的更好。有大量的证据证明这一观点。毫无疑问,那些缺少金钱的被告和死刑犯如何能获得足够的法律帮助是美国死刑问题中最麻烦的方面之一。
死刑犯得不到足够的法律帮助正是美国死刑制度给予死刑案件的代理以低等的优先权的产物。被迫代理这种案件的律师频繁的受到压制,并且薪水很低,总体上讲对于有效代理死刑案件没有足够准备。不充分的代理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尤其严重。在美国有几百名死刑犯目前得不到合法的代理,也无望找到律师。毫无疑问,美国的死刑受到等级和财富因素的影响。
五、死刑管理部门的种族偏见
在美国,强迫接受死刑一直有严重的种族偏见的传统,这是对国际人权条约的违反。在目前3800名死刑犯中,超过一半的人是有色人。
被害人的种族也影响了面临死刑的可能性。很明显的在1976年到1998年间被执行死刑的500人中,81%的人因为谋杀白人而被宣告有罪,尽管全美谋杀案的被害人约有一半都是黑人。这些数字足以表明,在美国刑事司法体系中,对于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的价值是多么的漠视。
死刑在美国没有被授权给任何一种犯罪。这导致在选择谁将被判处死刑的过程中有大量不确定因素和自由决定因素。给予检察官的自由决定力导致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对个案起诉时的歧视。种族歧视也发生在死刑案件的陪审团的选择中。法律允许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为把某些人排除出特定的陪审团而自由斗争辩论。尽管有最高法院的法令禁止,检察官还是频繁的利用这种斗争排除人数少的种族。
六、执行死刑事倍功半
最近的研究表明,死刑对于减少美国的暴力犯罪没有可测量的作用。多数保留死刑的州拥有比废除死刑的州更多的谋杀案。在1997年保留死刑的州的平均谋杀率为10万人中有6.6人,而废除死刑的州只有3.5人。即使当控制地理因素时这种倾向仍然存在。如在保留死刑的密苏里州,谋杀率比废除死刑的爱荷华州高4倍。
死刑管理机构费用惊人的昂贵,几项研究表明死刑要比将一个人终身监禁且没有假释更加昂贵。例如在得克萨斯州,1994年一例死刑案件要花费纳税人平均230万美元,几乎是将一个人监禁在防范最安全的监狱里40年所需费用的3倍。如果在我们的处理中使用可行的死刑的替代品,即没有假释的终身监禁,那么保留包括死刑的刑事司法体系就没有什么经济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