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刑法

国家司法考试刑事法笔记第二十章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15日
第二十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要注意不要把本章犯罪误以为军人违反了职责罪,本罪主体主要是普通百姓。关于本章犯罪,就是要注意本章之罪和其它章节的法条竞合问题,如386条第一款的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还有第二款阻碍军事行动罪,这个要和妨害公务罪相区别。还有372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要注意和招摇撞骗罪相区别,还有375条的有关妨害武装军队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要注意和妨害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区别,这些犯罪主要是对象不同。解决法条竞合关系问题基本点就是要对罪名有个印象,知道主属于哪一章的,在适用法条时做到心里有数。
1.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注意盗窃的是“国防通信线路”而非公用电信设备,刑法第369要的破坏军事通信罪相对于第124条的破坏电信设施罪是一特殊法条,应优先适用,至于其又构成盗窃罪的,实属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即属于想象竞合犯。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