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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司法考试冲刺重点难点(刑法学)之实质的一罪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日

  (三)结果加重犯

  所谓结果加重犯,就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了基本的犯罪构成,该行为同时又造成一个作为加重法定刑的结果。例如,刑法第263条规定。

  常见的结果加重犯有: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

  绑架致人死亡的;

  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重伤、死亡的;

  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

  劫持船只、汽车造成严重后果的;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

  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

  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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