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分值知识点分布
2007年刑法部分单选题目20分,多选30分,任选8分,案例22分,共80分。比2006年的86分少了6分。
考察的内容在卷二主要包括;刑法概述部分2分,犯罪论部分13分,刑罚论部分6分,刑法各论37分。分则考点涉及七章的内容,具体为:危害公共安全罪:4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5分;侵犯财产罪:13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分;贪污贿赂罪:6分;渎职罪:1分。总则所占与分则相比明显下降。卷四的案例题分值中大约9分是侵犯财产罪中的内容,6分是共犯的内容,4分是侵犯人身权罪的内容,大约3分是刑罚论中的内容。总则考点重视知识点的均匀分布,但在共同犯罪部分分值比较集中。分则考点则集中在分则第四章、第五章。
二、试题总体特点
07年刑法考题的难度在06年的考题之上,但仍然没有达到03年的难度。02、03、04年的司法资格考试的刑法部分难度比较大,并且难点主要集中在财产犯罪,在05年的时候却转移到了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06年重点又回到了侵犯财产罪,07年侵犯财产罪也占到了22分。从考试的角度来看,今年刑法试题比较好地实现了考试所要求的信度和效度。要实现考试的信度,就要求这个学科的重点知识必须重点的考察。今年刑法考察的重点是目前中国刑法学研究和实践中的重点。如果要实现考试的效度,就要求考试的难易分布比较均衡,能够拉开档次,在该难的地方难,该简单的地方简单,这样才能完成选拔人才的任务。
另外07年题目中减少了以往在ABCD四个选项中设计四个案例的考法,这种考法实际上增加了考生做题的数量,也增加了难度。今年的考题相对节省了考生的答题时间。
今年的司法资格考试的刑法部分,整体上没有明显的需要异议的题目或者答案。这在历年司法考试中是第一次。
三、题目特点
(一)总则分值大幅降低
以往的司考第二卷,总则和分则所占分值基本持平。07年总则分值只占卷二刑法总分值36%强,考题明显偏少。总则考点中管辖权2分,不作为犯2分,因果关系1.5分,认识错误2.5分,正当防卫1分,共犯4分(卷四6分),罪数论2分,死刑1分,数罪并罚1分,假释2分,自首和立功2分(卷四3分)。07年总则考点中共犯与自首和立功的考点较多,其中自首和立功从06年开始就结合在一起考察,可能也是以后的趋势。几个本来比较重要的考点没有出现:基本原则、主观方面、未完成形态、剥夺政治权利、缓刑。
(二)分则中侵犯财产罪为考试核心
侵犯财产罪是我国目前实践中的多发罪,在理论和实践上表现形态日趋复杂。因而成为了理论研讨的焦点,自然也就成为了司考刑法题目中的第一考点。在07年的考题中,侵犯财产罪的考点,集中在抢劫罪(2分+卷四6分),盗窃罪(6分),诈骗罪(2分),敲诈勒索罪(2分+卷四3分),侵占罪(1分)。其中比较复杂的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重新成为考试的重心。卷四案例题中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更是让很多考生愁眉不展。这也预示着试题的设计朝着更深而不是更广的方向努力。
(三)考试重心比以往有所调整:更加重视传统罪名的考察
除了侵犯财产罪以外,在分则中占分比例较大的是侵犯人身权的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其中侵犯人身权犯罪共考了9分:强奸罪(1分),过失致人死亡罪(1分),诬告陷害罪(1分),拐卖儿童罪(2分),非法拘禁罪(卷四4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考点(卷二第14题)考察的主要是这一罪名的难点——主观方面的认定,迷惑了很多考生,不少人都按照意外事件来作答。非法拘禁罪的考点与部分犯罪共同结合考察,也有相当的难度。贪污贿赂犯罪中重点考察的是挪用公款罪(4分)和受贿罪(2分)。这两个章节在司考中有这么多分值的考点还比较少见。
具体知识点的考察上,卷二第9题考察了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知识点的理解。由于理论上的巨大争议和实践上的困惑,自从2000年最高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出台以来,在司考中还是第一次考察这个知识点。 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刑法考试的“宠儿”——信用卡诈骗罪,竟然未考一题。整个刑法题目中,知识点相对生僻的只有卷二第10题考察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和第18题考察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