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犯罪构成要件
[问题] 合伙企业是否能构成单位犯罪?
[解答] 06笔记68页
根据司法解释,下列四种情况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以个人犯罪或自然人犯罪论处:
无法人资格的独资,合伙企业犯罪的;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第一条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可知成立单位犯罪的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对于独自、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才能成立单位犯罪主体,因此,合伙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但不能由以上司法解释得出“单位犯罪的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结论。例如,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指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犯罪行为的处理。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没有可供执行罚金的财产,就不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按照个人犯罪处理。
单位犯罪的特征:①单位特征——依法成立、拥有一定财产或者经能以自己的名义承担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构成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公司。司法实践中,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②行为特征——与其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相关性的行为、并常常以单位名义实施;③主观特征——体现单位意志与单位整体利益;④法律特征——法定性,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由单位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