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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经被害人承诺而将被害人的眼睛打瞎。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排除犯罪性行为有那些?
[解答]其他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包括:
(一)依照法律、命令或正当业务的行为
1.依照法律的行为,是指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而实施的行为,表现为扭送人犯、监护、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
2.执行命令的行为,是指根据上级国家工作人员的命令而实施的行为。
3.正当业务行为,是指根据本身所从事的正当业务的要求所实施的行为,如医疗行为、体育竞技中的误伤行为等。
(二)自救行为
又称为自助行为,是指权利被侵害的人,依靠自己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权利或恢复原状的行为。
(三)基于权利人承诺或自愿的行为
1.被害人承诺的损害,是指得到有权处分某种权益的人的同意而实施的损害其权益的行为。包括权利人明确承诺的损害、推定权利人承诺的损害、权利人的自损行为等。对于安乐死以及双方相约自杀的法律定性值得探讨。权利人明确承诺的损害的条件为:损害的对象只能是其有权处分的本人权益;不得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实施;并且是行为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基于推定承诺的损害,是指在未经被害人的现实承诺,而推定被害人可能承诺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利益所实施的某种损害行为。例如,邻居家人不在,家中起火时,为了救火破门而入的行为即是。
3.自损行为,是指自己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自杀、自伤行为和毁坏自己财物的行为。
(四)其他阻却犯罪的行为
1.义务冲突
2.意外事件
3.不可抗力
根据刑法教程理论和辅导用书,对于安乐死以及双方相约自杀的法律定性通说理论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于经被害人承诺而将被害人的眼睛打瞎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
补充一点:张明楷教授的观点:在被害人承诺伤害的情况下,对造成重伤的应该认定故意伤害罪,因为造成重伤的行为通常是对生命造成了危险的行为,而经被害人承诺的故意杀人毫无例外地成立故意杀人罪;对基于被害人承诺造成轻伤的,不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