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一般罪名
一、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编号055)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变造货币罪(编号056)
变造货币罪是指采用挖补、揭层、涂改、拼接等手段,改变货币的真实形态、龟彩、文字、数目等,使其升值,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高利转贷罪(编号057)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四、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编号058)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五、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编号059)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六、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编号060)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号061)来源:www.examda.com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蒂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八、违法发放贷款罪(编号062)来源:考试大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较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九、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罪(编号063)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较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十、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编号064)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办理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十一、洗钱罪(编号065)来源:www.examda.com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掩盖、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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