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着手,未雨绸缪(先下手为强)
既然现在的司法考试越来越难,那么,对于大多数考生而言,就需要提前着手,提前准备。即使今年的新大纲还未公布,也不影响大家提前着手复习。
但是,有些学员,总是喜欢等当年大纲出来才开始复习,不然,总感觉不放心,不踏实!其实这种担忧大可不必,因为:
法律的连续性及相对稳定性,决定了以我国现行法律为基本考核内容的司法考试,也必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可能有太大变化。可以认为,当年的新大纲与往年的旧大纲,至少应当有90%以上的知识点是不变的。
当然,随着我们国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每年我们国家都会有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颁布,同时,在学术研究方面,也会有一些新的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出现,或者由分歧达成基本的共识。这就使得司法考试大纲的内容,每年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会有局部的变化。当然,这种变化只是局部的,而且是一小部分,不会影响大局。
所以,等待大纲,大可不必。在当年新大纲出来之前,结合上一年优秀的司考教材、历年真题,完全可以放心、大胆的展开复习。
(二)抓重点、抓关键、抓大放小,切忌胡子眉毛一把抓
司法考试不排名次,及格即过关。对于大多数学员而言,过关是第一目标!追求司考状元,不是大多数学员的核心任务!所以,备考司法考试的一切工作,就要围绕着如何过关这个目标!
凡是参加过司法考试的学员都会有这样的体会,每年司法考试大纲所要求的内容十分繁杂,但是,备考的时间却十分有限,自己的精力也很有限,最后真正考到卷子上的内容更是有限。
这就决定了我们备考司法考试不能追求面面俱到,一定要抓重点,抓关键,抓大放小,切忌胡子眉毛一把抓!
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重点,同一科目的不同章节,也有不同的重点。就刑法而言,重点内容是比较突出的。
下面将刑法总则各章主要考点,刑法分则各章常考罪名统计如下:
章数 |
主要考点 |
近五年在卷 二中的平均分 |
位次 |
第一章 刑法概说 |
刑法解释、基本原则、管辖权 |
2.6分 |
5 |
第二章 犯罪概说 |
犯罪的基本特征、法定分类 |
0.4分 |
12 |
第三章 构成要件该当性 |
不作为、因果关系(含认识错误)、构成要件要素分类 |
3分 |
4 |
第四章 违法性 |
违法阻却事由(尤其是正当防卫) |
1.8分 |
7 |
第五章 有责性 |
事实认识错误、罪过形式、责任能力 |
3.8分 |
3 |
第六章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
未遂、中止的判断及区别(需要掌握重点罪名着手及既遂的认定标准) |
2.2分 |
6 |
第七章 共同犯罪 |
部分犯罪共同说,共犯成立条件(尤其是共同故意的认定),承继的共同犯罪,教唆犯,主犯与首要分子的关系,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等等 |
5.5分 |
1 |
第八章 单位犯罪 |
单位犯罪的认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 |
0.9分 |
11 |
第九章 罪数 |
主要是结合分则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特殊规定,考察一罪和数罪的问题 |
1.4分 |
9 |
第十章 刑罚概说 |
无 |
0分 |
14 |
第十一章 刑罚的体系 |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没收财产的适用 |
1.7分 |
8 |
第十二章 刑罚的裁量 |
自首立功、累犯、缓刑、数罪并罚 |
4分 |
2 |
第十三章 刑罚的执行 |
假释 |
1.2分 |
10 |
第十四章 刑罚的消灭 |
追诉时效 |
0.2分 |
13 |
由上可以看出,刑法总则近五年卷二考察平均分值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
(1)第七章 共同犯罪(5.5分)
(2)第十二章 刑罚的裁量(4分)
(3)第五章 有责性(3.8分)
(4)第三章 构成要件该当性(3分)
(5)第一章 刑法概说(2.6分)
这五章中的主要考点,几乎每年必考。
◎刑法分则
章数 |
近五年考察2次以上的罪名(详见统计表) ★★重点罪名;★普通罪名;☆超纲罪名 |
整章五年 平均分值 |
位次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11) |
0.25分 |
8 |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交通肇事罪(133) |
2.75分 |
6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走私共犯(156); ★★持有、使用假币罪(172);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171-2); ★高利转贷罪(175) ★骗取贷款罪(175之一) ★洗钱罪(191) ★★信用卡诈骗罪(196) ★★贷款诈骗罪(193) ★金融凭证诈骗罪(194) ★★骗取出口退税罪(204) ★★侵犯著作权罪(217) ★★侵犯商业秘密罪(219) ★★合同诈骗罪(224) ★★非法经营罪(225) |
6.45分 |
2 |
第四章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故意杀人罪(232) ★★过失致人死亡罪(233) ★★强奸罪(236,241-2,259-2,300-3,318-2,321-3) ★★非法拘禁罪(238) ★★绑架罪(239) ★★拐卖妇女儿童罪(240、241-5)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41) |
3.9分 |
5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
★★抢劫罪(263及相关法条、司法解释)〖每年考〗 ★★敲诈勒索罪(274)〖每年考〗 ★★盗窃罪(265及相关法条及司法解释)〖每年考〗 ★★诈骗罪(266及相关法条及司法解释)〖每年考〗 ★★侵占罪(270) ★★职务侵占罪(271) ★★故意毁坏财物罪(275) |
10.1分 |
1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伪证罪(305)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307) ★★窝藏、包庇罪(310+362) ★★脱逃罪(316)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7) ★★非法持有毒品罪(348) ★★组织卖淫罪(358) |
5.15分 |
4 |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
无 |
0分 |
9 |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
★★贪污罪(第382条、第383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挪用公款罪(384,185-2,272-2,《全国人大会常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受贿罪(385) 含相关法条及司法解释 ★★行贿罪(389) ☆单位行贿罪(393) |
5.85分 |
3 |
第九章 渎职罪 |
★★徇私枉法罪(399) ★★玩忽职守罪(397) |
0.65分 |
7 |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
无 |
0分 |
10 |
由上可以看出,近五年卷二考察平均分值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
(1)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0.1分)【重点突出,考点重复考察率较高】
(2)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45分)【但考点分散,重复考察率较低】
(3)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5.85分)【重点突出,考点重复考察率较高】
(4)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15分)【但考点分散,重复考察率较低】
(5)第四章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3.9分)【重点突出,考点重复考察率较高】
司法考试备考,把常考的内容理解透了,把握熟了,能够融会贯通,灵活运用了,过关也就没什么问题了。
◎当然,这里必须要强调:“放小”的前提是“抓大”,也就是说,这里的“大”,即决定司法考试成败的重点,你一定要抓住。如果没有抓住,那么,你就没有资格去“放小”,否则,就会“鸡飞蛋打一场空”。
那么,如何理解“抓住”呢?怎样才算“抓住”呢?
所谓抓住,就是十分精确地加以掌握(精雕细琢),就是一提到这个知识点,你能够把该知识点本身的内容以及与该知识点相关联的内容,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准确、完整、全面、熟练的表述出来,就是像回答自己的名字一样,要脱口而出,并且能够灵活运用,融会贯通!只有达到这种程度,才算抓住。仅仅知道、理解是远远不够的。有人说,这个标准太高了,我做不到。是的,85%的考生都做不到,所以85%的考生都通不过考试,谁做到了,胜利就属于谁。(注意:每年能够拿到A证的,也就15%左右)
记住一句话:大家都能做到的,我们必须做到,只有15%的人能做到的,我们也必须做到,否则,我们就进入了每年85%的行列。
为什么要求对重要知识点的掌握要如此熟练呢?因为,现在的司法考试题目比较难,比较灵活,阅读量大,时间短,平均一道题从读题到判断出答案、再到涂完卡,一共就一分多钟的时间,可以说,几乎没有你去回忆知识点的时间,如果你想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对更多的题,就要做到读完题后马上能够识别出这道题的考点是什么,然后该考点的内容,要像自己的名字一样马上清晰地闪现在自己的脑海里,进而迅速选出正确答案。否则,如果看到题目和选项,似曾相识,又模模糊糊,左右不定,那么,失败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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