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刑法

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修订罪名一览

来源:233网校 2011年5月29日
  (一)新增7个罪名为
  1.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
  2.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刑法第16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第2款)
  3.虚开发票罪
  刑法第20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3条)
  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来源:{试}
  刑法第21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5条)
  5.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刑法第234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第1款)
  6.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来源:考
  刑法第276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
  7.食品监管渎职罪
  刑法第408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9条)
  (二)修订三个罪名为
  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刑法第143条(《刑法修正案(八)》第24条)
  (取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罪名)。
  2.强迫劳动罪
  刑法第244条(《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
  (取消强迫职工劳动罪罪名)
  3.污染环境罪
  刑法第338条(《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
  (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

2011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相关问题解答大全

更多推荐:

好东西快收藏,考试大司法站点

司法考试在线考试系统,最新试题!

司法考试远程辅导,热招中!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