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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来源:233网校 2013年1月24日

65.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利用职权对乙进行非法拘禁,时间长达3天

B.军警人员甲持枪抢劫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利用职权挪用数额巨大的救济款进行赌博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答案:AC

解析:《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第4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故A项正确。第384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故C项正确。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七)持枪抢劫的……。因此,B项军警人员持枪抢劫是抢劫罪量刑的一个刑度,而不是从重处罚情节,故B项不应选。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也只是量刑的一个刑度,不是从重处罚情节,D项不应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

(2005年)

51.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

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

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

答案:BCD

解析: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设定首先必须轻重有序、适当。各个法条之间对犯罪量刑要统一平衡,不能罪重的量刑比罪轻的轻,也不能罪轻的量刑比罪重的重。罪刑相一致原则要求刑罚与罪质相适应。不同的罪质标志着各该行为侵害、威胁法益不同。这种不同正是表明各种犯罪具有不同的危害程度、从而决定刑事责任大小的根本所在。罪刑相一致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在罪质相同的犯罪中,犯罪情节不一致,其社会危害性就不同,量刑当然必须注意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刑罚的轻重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人身危险性体现着行为人对社会的潜在危险程度,现代刑罚追求遏制犯罪、预防犯罪的目标,把人身危险性作为决定刑罚轻重的标准之一,符合刑罚目的的要求。罪刑相一致原则在行刑中体现为重视人身危险性的消长变化,具体的制度运作就是合理的运用减刑、假释等规定。A选项中的“刑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

52.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

D.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为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选项A和B中描述的案情符合这一规定,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处。司法解释还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个人私分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选项C符合这条规定。'法律教育“网 选项D中行为人触犯的罪名是抗税罪,法律并未规定此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根据《刑法》第30条”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不成立单位犯罪。抗税罪不能成立单位犯罪。

53.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答案:BCD

解析:根据相关法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的计算有以下三种: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因此选项D正确。

(2)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选项BC正确。

(3)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54.下列关于从重处罚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从重处罚是指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

B.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

C.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D.从重处罚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

答案:CD

解析:根据《刑法》第62条的规定,从重处罚或者从轻处罚都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从重处罚并不意味着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上判处刑罚,因为刑法并没有以法定刑的“中间线”为标准区分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对绝大多数法定刑也不存在清晰的中间线,只有大体意义上的“中间线”。如果以“中间线”为标准,就必然造成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的结果。从重处罚是相对于既没有从重处罚情节又没有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情况下所应判处的刑罚而言,即比没有上述情节时所应判处的刑罚相对重一些。所以从重处罚也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55.符合下列哪些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可以构成累犯?

A.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

B.赦免以后

C.缓刑考验期满以后

D.假释考验期满以后

答案:ABD

解析: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所以AB选项正确。假释是刑罚的执行制度,假释考验期满,意味着刑罚执行完毕,同样有可能构成累犯。所以D选项正确。但是缓刑不同于假释,缓刑属于刑罚裁量制度,缓刑考验期满,并不意味着刑罚执行完毕,只是刑罚附条件的不再执行,没有满足刑法要求的“刑罚执行完毕”这一要求,因而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能构成累犯。所以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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