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现有1部刑法典、1部单行刑法、8个刑法修正案。
2.最新的修正案,即修正案八,不但对刑法分则若干具体罪名进行了增删,而且对刑法总则若干条款做出了修改。而且,所有的修正案都明显具有“重刑主义”倾向,即“入罪”或“加重法定刑”的规定居多,而“出罪”或“降低法定刑”的规定十分罕见。
3.刑法的渊源有三: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而不包括刑法修正案。
4.刑法的机能有三:行为规制、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当后两者发生冲突时,以后者优先。
提示注意1
1.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典的基本原则制定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也可以算是刑法的渊源。但是,这种规定只在该特定地域适用,没有普遍效力;
2.虽然刑法修正案在我国刑法的修正和完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其并不是刑法的渊源,只是刑法典的有机组成部分。
提示注意2
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之间始终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保护法益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权,反过来,保障人权更有利于保护法益。但是,二者也存在矛盾之处,比如保护被害人的法益与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可能就存在一定冲突,此时,必须在二者之间进行调和。当二者的矛盾实在“不可调和”,只能“二选一”时,应当选择的是后者,即人权保障机能,特别是对被告人人权的保障,这是由刑法的特点和性质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