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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行政确认的种类与形式举例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12日
一、行政确认的种类
一)对身份的确认:如确认公民身份的居民身份证(公安局)
二)对能力的确认:如行政机关授予相对人的学位(大学)、技术职称(人事局)等
三)对法律事实的确认:如行政机关对交通事故现场的结论(交警)等
四)对法律关系状态的确认:如行政机关收养关系的鉴证(民政局),就确认了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行政确认的形式
一)鉴定结论:如技术指标鉴定、事故责任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等
二)公证:如对收养关系的公证(司法局公证处)
三)检查结论:对进出口物品作出抽样检查的结论、对火灾防范措施的检查结论、对卫生环境作出的检查结论、对劳动条件作出的检查结论
四)证明文书:如宅基地使用证明、技术合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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