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当心,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甚至行政诉讼中均以“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方式计算。随心注)
第八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法施行前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制定机关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清理;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责编:qin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