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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法之行政许可法复习指导

来源:233网校 2008年4月1日
  行政许可法在去年的考试中考察的并不多,但是今年的考试这部分内容也许会增多。要注意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区别记忆。 
  一、行政许可概述
  行政许可是一种须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二)掌握《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的六个方面。
  (三)即使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也是存在一定的先决条件的:必须是靠公民个人的力量无法解决;通过市场竞争无法解决;通过社会中介组织无法解决;通过政府的社会监督无法解决。只有在出现这四类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政府才能就上述六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而设定许可。
  (四)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和形式
  1.法律对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可以设定。
  2.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条例、规定、办法)在法律没有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设定,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要受到《立法法》第8条、第9条关于法律保留的限制。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国务院的决定也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不能设定行政处罚)。
  3.规章中的省级人民政府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4.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的规章和地方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限制:如果是全国统一的资格,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能去设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能去设定其它地方的产品不得进入本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得规定在原来法律和行政法规里面已经设定的条件基础之上,增加前置性的条件;省级政府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期限最长为1年,如满1年还有设定行政许可的需要,必须转到地方性法规中去。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一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可以实施行政许可。
  四、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1.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行政许可时要通过书面形式。
  行政许可中要采用公开原则,有两个基本要求,第一,必须是公开的文件才能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第二,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必须把行政许可的基本条件在行政许可机关的办公地点公开。
  2.审查
  行政机关要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经过初步审查作出决定。
  3.决定的期限: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受理之日起20天之内做出决定,20天之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过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限长10天,并且将限长期限的理由要告诉当事人。如果是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期限是45天,45天内不能办理完结的,经本人民政府的人批准,可以延长15天。也必须把延长的理由告诉当事人。如果下级机关经过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决定,下级行政机关应在收到审请执行20天内要审查完毕。行政机关在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后,决定作出之日起10天之内,要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
  4.听证
  行政处罚法与行政许可法中关于听证规定的区别:
  (1)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
  (2)主体
  ①提出申请的人;
  ②没有提出申请,如果一旦颁发许可证,会涉及他的重大利益,则他也可以申请。
  5.变更和延续
  当事人应当在许可证届满之日起30天前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不予答复,视为同意延续。
  五、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注销,注意二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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