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08司法考试行政法复习的几条重要原则

来源:233网校 2008年8月9日

  (一)务必综合系统,切忌孤立片面。

  正是由于行政法考试的复合型越来越强,逐个法条、逐个知识点复习的方法已经不能适应这种考试了,这迫使我们寻求一种更加综合系统的复习方法,为此我们可以考虑一种“专题——表格——考点”的复习思路。首先,我们可以把行政法的众多考点参照其固有的知识体系划分为约20个专题;每个专题之下又设计若干个表格(一般为5-10个),将本专题中相近、相似、相关的知识点按照其或纵或横的联系整合到一起,通过对比或串连一体地掌握;而每一个具体的考点就都融会在了各个表格之中,大到整个表格,小到片言只语,都有可能构成一个考点。这样的复习方式对于掌握许多易混、易忘、易漏的知识,也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务必透彻掌握,切忌不求甚解。

  复习行政法最忌讳一知半解、望文生义的“半桶水”,而行政法中的许多热门考点如果不作深究就恰恰很容易被错误理解而且难以纠正。因此,对于这些知识点考生们必须反复咀嚼,务必掌握透彻。对于确有疑难之处,建议不要胡乱解释猜测、牵强理解,否则不但未能真正掌握这些知识,反而可能使考生对已经掌握的其他知识产生动摇。在这种情况下,建议要多跟老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交流探讨,有可能的话要参照相关的真题详细辨析,务求精确。

  (三)务必重视真题,切忌漫无边际。

  行政法在司法考试中最主要、也最准确的方向标可以说既不是大纲、也不是参考教材,而是历年真题。对真题的详细钻研和透彻掌握是考试成功的关键环节。真题可以帮助考生提示考查重点、揭示命题思路、检验掌握程度,在复习的不同阶段都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对真题的学习和领会要贯穿背靠的各个主要阶段。一旦抛开了真题的指导作用,由于行政法试题较为艰深、复杂的缘故,往往容易使人陷入漫无边际的空想,诱使考生钻“牛角尖”,偏离重点,浪费宝贵时间。因此,当考生们完成了一个较长的复习阶段之后,要不忘回头看看真题,纠正自己在复习中出现的不切实际的错误方向、错误想法。

  (四)务必循序渐进,切忌急躁冒进。

  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过程,对于知识的掌握具有多次反复的特点,需要考生们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行政法作为难度较大的学科更是如此。对于一个中等程度的考生,也就是一个已经具有一定法学基础的人而言,大约需要为备考投入3个月左右的时间,程度高的人时间相对少一点,基础弱的人时间相对长一点。对于这样一个中等程度的考生,它的复习大约需要经过3-4个阶段。万国的五阶段复习则是一个十分完整的设计,“五阶段”的完整历程是相对于法学基础较弱的人而言的,理论提高阶段的行政法对于这些考生而言是一个必要的补充。在其余的四个阶段中,复习的侧重点和考生的期望值都应当有所不同。系统强化阶段主要是求“知”,即求得对考点的了解、知晓,是个消除知识盲区、形成知识体系的过程;法条串讲阶段则主要是求“解”,即此时考生们对知识的掌握应当达到透彻、深入,是个消除知识误区、巩固知识体系的过程;全真模考阶段则是求“用”,即是将所学知识与习题直接结合、学以致用,是个寻找考试感觉、检验复习成果的过程;考前冲刺阶段的目的就直接是求“过”了,因为它的设计具有强烈的、直接的功用性,主要用于预测考点,是一个最后巩固提高、提炼备考菁华的过程。

考试大编辑整理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