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某科学院经市规划局批准,在居民楼旁边盖了一栋实验楼供其下属的动物研究所使用,以从事各种动物实验。居民们认为由于实验楼距离居民楼过近,经常能闻到动物尸体腐烂的气味,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并指出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这种实验楼距离周围的建筑必须超过20米,而科学院所建实验楼距离居民楼是19.4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科学院的行为侵犯了附近居民的相邻权
B.居民有权起诉规划局批准建楼的行为
c.居民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规划局为被告
D.居民无权起诉规划局的行为
8.2004年6月13日,山东省淄博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劳服公司与四川省江油市川西北冷藏设备联合供应站签订了铝锭购销合同。双方向四川省江油市工商局下属三合镇工商所提出鉴证申请,该所在该合同上签署了鉴证意见:“经审查,本合同符合鉴证条件予以鉴证……”并加盖了合同鉴证专用章,收取鉴证费。由于供应站根本没有履约能力,服务公司蒙受巨大损失。服务公司遂于2004年10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工商局撤销错误鉴证,并赔偿由此给原告服务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鉴证行为目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B.法院应当裁定驳回服务公司的起诉
c.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服务公司的起诉
D.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9.某市体育局筹办体育学校,由业务科甲负责。甲经体育局批准,组成了由10人组成的体育学校筹委会,并于2004年1月购买了准备用于开办体育学校的地皮及楼房,但未经土地管理局的批准。市土地管理局发现此情况后,对筹委会作出没收非法转让土地的决定。根据上述案情,下列关于筹委会对土地管理局处罚行为的原告资格,说法正确的有:
A.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是以权利能力为前提的,筹委会作为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即无民事权利能力
B.具有。不具有法人资格也可以起诉
c.不具有。筹委会不具有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具有原告资格的是其上级主管机关体育局
D.具有。行政诉讼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因而原告资格不以起诉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为必要
10.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张某的拖拉机。张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当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张某拒不同意。法院的做法错误的是:
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
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予以审理
C.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D.裁定终结诉讼
11.关于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B.一审法院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予准许的证据
c.当事人在一审法院未提交而在二审程序中提交的证据
D.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申请调取而未准许,二审法院予以调取的证据
12.某县畜牧水产局以无《兽医从业许可证》从业为由,对兽医张某下达了没收兽药器械、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以该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法院撤销县畜牧水产局的处罚决定。法院在审理期间,由于被告对原告施加种种压力,并声称只要原告撤诉,被告就给原告办理兽医从业证,否则,被告就休想吃兽医这碗饭。在这种情况下,原告便申请撤诉。理由是:原告自己无证执业也有过错,开庭会影响与畜牧局的关系,也会影响自己以后的前途,因而表示服从处罚,撤回起诉。对于张某的撤诉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在决定是否准许原告撤诉之前应当审查原告撤诉是否出于自愿
B.本案中原告申请撤诉不合法,法院应裁定不准撤诉
c.原告既然愿意撤诉,法院就应当同意,法院不必审查原告撤诉是否出于自愿
D.本案中,被告的行政处罚不合法,原告撤诉并非自愿,法院应对张某的撤诉申请不予理睬,继续审理
13.某区公安分局因追赃将甲厂的机器设备连同其产品、工具等物品一并扣押,经评估价值10万元。甲厂雇人看管扣押的设备等物品,共花费900元。后市公安局通过复议决定撤销区公安分局的扣押决定,区公安分局将全部扣押物品退还甲厂。甲厂将所退物品运回厂内安装,自付运输、装卸费800元。甲厂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损失应予赔偿? 司法考试
A.3000元的购买设备贷款利息
B.设备被扣押期间2万元的企业利润损失
C.800元的运输、装卸费
D.900元的看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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